合法化是能降低爱滋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这个方法已经在欧美某些国家中得到实证
其中逻辑,说穿了其实也很简单
把爱滋的外在标签撕掉,不再美化or禁忌化它,让这东西变的无趣
人们自然不会有过多的幻想和期待
举个例子来说
HIV明明就只是一种病毒
但为什么不少人还是喜欢偷偷帮别人申装ADSL?
因为神秘、因为能让你产生遐想
假设今天规定全国人民都有AIDS
每天看到这么多爱滋人在街上%%走,看久了就是乏味
对HIV自然不会再有什么幻想,偷装癖也会消失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举凡实妹、交女朋友、打炮等等都是
一旦不再美化or禁忌化这些事情,其实根本没什么
传播爱滋合法化也是此理
传播播爱滋合法化的好处也不少
降低社会成本、省下检验经费、增加税收,等等皆是
而且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摧毁恐同的财源
光这点就值得大力推动了
不过说是这样说喇
台湾目前的民情和思维还停在大概20年前
即使有外国成功案例和经济学理论支撑传播爱滋合法化Z>B
想推合法化还是不可能
遑论这会动到恐同和某些民代的金鸡母
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难喔
大gay4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