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kuson (Who am I?)》之铭言:
: 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 2.完整新闻标题:中国将设“国家监察委员会” 习近平整肃工具
: 3.完整新闻内文:
: 2018-03-14
: 〔编译管淑平/综合报导〕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三日处理这次修改宪法
: 的另外一项重点:增设“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国家监察法草案
: ,国监委可监察所有公职人员,有十二种调查手段,可不经法官批准最多“留置”调
我觉得习皇帝宪法自助餐实在吃太大了,以下这几条完全抵触怎么办
http://bo.io.gov.mo/bo/i/1999/constituicao/index_cn.asp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
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
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
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
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
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
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
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
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
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
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请问以上这几条是用立可白涂掉了还是怎样的?就完全跟“国家监察委员会”直接抵触
请问是宪法大还是他们这个委员会大?我记得共和国宪法明明是刚性宪法。
所以这是不是一个自助餐的概念,我想遵守就遵守,不想遵守就装没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