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遭撒尿 三温暖内踹死人判刑8年定谳
(中央社记者萧博文台北13日电)
陈姓男子95年间于台北市一处三温暖休息,怀疑罗姓男子在他身上撒尿,拳打脚踢罗男致
死,犯案后逃亡9年。最高法院今天依伤害致死罪,判处陈男8年徒刑定谳。
最高法院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民国95年11月间于三温暖太空舱休息,怀疑遭罗姓男子撒
尿,先徒手将罗男打倒在地,再起脚对罗男猛踹至无法动弹,导致罗男因肝挫伤出血致腹
血,中毒性及出血性休克死亡。
陈姓男子犯案后潜逃中国大陆,直到105年3月才主动回台投案。陈男辩称,双方因撒尿起
争执,罗姓男子先朝他动粗,他才出手还击,属正当防卫。
最高法院认为,陈姓男子承认挡住罗姓男子攻击后就冲动殴打对方,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
或防卫过当。
最高法院考量,陈姓男子不思以理性解决纷争,反而暴力相向,毫无值得同情之处,且犯
后未与死者家属和解,考量他逃亡9年自动归案,依伤害致死罪判刑8年定谳。
(编辑:李锡璋)1070313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803130174-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