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法律系,除了传统的给高中毕业生唸的学士班,还有一种是给大学非法律科系毕业生
唸的硕士班,俗称硕乙。
这种硕士班实际上唸的跟学士班的东西差不多,差别在于拿的是硕士学位。
美国律师持有的法律学位就是出自这种学士后法律教育为主,只是学位称号是J.D.(Juris
Doctor),三年毕业。
台湾官方对于J.D.的看法,可以参考“境外学位或文凭认定原则”:
https://goo.gl/bbJnhZ
最后,台湾还有一种学制,一样是学士后,但授予的是学士学位,有的唸3年(辅大),有
的2年(清大)。觉得愿意唸这样学制的人,应该是对法律真的有热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