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贩毒的都是10年 7年 顶多10多年
很多甚至只判2-3年的都有
但这次却仅用自白当证据 就判到无期
可见真的是冤案
为何这样说呢?
那些讲检察官怎么威胁证人
只有自白证据太弱
或者是事后证人翻供讲啥的 都不是真正的重点
真正的重点是
一个贩毒集团老大 钱一定超多的
怎么可能不去运作 让自己被判轻一点的刑
而是仅是一个自白 就被判无期徒刑
这么多年来司法遇到各种大老板 大金主时
做的奇怪的判决 一直饱受批评 也让人很有怀疑
大家其实都知道 私下很多事情是可以转弯 有运作空间的
虽然不太可能被判无罪 因为这样太难交代了
但只要该打点的 该运作的有顺利
结果通常都是判个几年意思一下
然后监狱那边又是表现良好 提早假释
可能关不到2-3年就被放出来
怎么可能会搞到被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