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监察院日前调查台湾大学教授,针对营利事业的兼职作全面性清查;另有教授比对查出,
全校有一百四十人当独董,更透过交叉比对,有人兼职疑似偷跑,先兼职、后追认,与台
大校长当选人、财金系教授管中闵的情况类似,感慨程序正义沦丧。
台大国发所教授刘静怡与其学生比对企业独董与台大教授名单,在脸书披露,校内有一百
四十名教授在民间企业兼职,且不少人一人身兼多家企业独立董事;而透过外界根据名单
比对,也追查出,如法律系教授王文宇、副教授蔡英欣等疑似兼职偷跑,王先上任独董三
个月,系务会议才追认,蔡也是先公告两个月后,系上才后续同意的案例。
针对教授先去兼职,才后补同意程序,台大说,这些教授都有依规定提出申报并获核准,
但时间差并非三言两语可解释清楚,如部分核准案会附但书,要求兼职的教授需在一定时
间内完成产学合作签约,若没签约则核准失效等,并非单看时间差就认定违法。
台大有7成兼职教授 多先上任再签约补件
教育部次长林腾蛟表示,现行国立大学教授兼职办法,只规定教授兼职必须取得学校的同
意,经查,台大有七成兼职教授,多是先上任再签约补件的情况,但因这些教授均事先获
得校长批准,难以直接认定属违法,但程序的确不够严谨完备,因此教育部人事处对于是
否要修改相关法规,对所有大学教授兼职做出一致性规定,将进行全盘检讨。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182240
其他兼差怎么查阿?只是冰山一角?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