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刑事上的DNA检测确实对有效性比较严苛。
DNA sample取得容易,但是要辨别来源(洨、体液、鼻涕、皮屑组织)较为困难。
特别与sample不新鲜有关时,更为麻烦。
比如在性侵事件
检测到DNA,如果没办法有效确定sample遗留与犯罪的直接联系,或确切为体液时,都会
有举证上的困难。
不过目前对于新鲜样品的而言,都不太有问题。
感觉这个案件,法官开了一个更难证明的例子。
戴过的手套确实可以让别人捡到,但是过程呢?
傅姓嫌犯将戴过的手套丢到哪里去了?为何会被捡到?又出现在案发现场?
这应该是被告须陈述的事情吧?
否则均由检方举证为免太过离奇了。
检察官又不会通灵。
※ 引述《WindAragon (亚拉冈)》之铭言:
: 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 2.完整新闻标题:窃案现场手套验到窃嫌DNA 法官判无罪的原因是…
: 3.完整新闻内文:
: 谢姓女子住处遭窃,现场找到疑似窃嫌的手套,经比对DNA确认是有多次窃盗前科的
: 傅姓男子;傅在同年另外犯下侵入住宅窃盗案,台北地院判刑10月、缓刑5年确定。
: 新北地院法官则认为不能排除另有窃嫌捡拾傅丢弃的手套来犯案,只是恰好没有遗
: 留DNA在手套上,认定罪嫌不足,今天判傅无罪,检方表示将再上诉。
: 新北市三峡区谢姓女子六楼住处在2014年3月底下午遭窃,小偷破坏大门,闯入偷走
: 现金一万元、金戒指、钻石项链、红宝石戒指等财物,现场找到一只白色棉质手套,
: 采集到完整DNA,但直到去年2月才比对出身分是有强盗、窃盗、枪砲前科的傅姓男子。
: 检警调查,傅在2014年6月底中午,开着自己的车,载着绰号“王五”的男子前往台
: 北市文山区一楼住家;傅把风、“王五”破坏大门门锁,两人闯入偷走现金、金饰、
: 高级餐厅餐券等,事后傅被逮捕,因监视器拍到他的身影,他认罪、赔偿被害人损失,
: 台北地院判刑10月、缓刑5年确定。
: 检方认定谢女住处窃案也是傅所为,依加重窃盗罪起诉;但本案并未调阅到有傅身影
: 的监视器影像,傅矢口否认犯案,供称他不知道窃案现场的手套内为何会有他的DNA,
: 当时他在葬仪社、拉面馆工作,会用到类似的手套,用完一次或脏掉就会丢掉。
: 法官认为,检方虽以手套上仅有傅的完整DNA,没有与他人混合,指出傅涉嫌重大,
: 但本案确实无法排除有人捡拾傅丢弃的手套来使用。
: 法官指出,使用过手套的人不是一定都会留下DNA,没有穿戴很久或流出足量手汗,
: 都可能导致没办法检出,或许“真正行窃的人恰好没有遗留DNA在手套上”,加上检
: 方并未提出其他证据,认定罪嫌不足。
: 检方指出,本案有DNA佐证,傅在同年犯下同类型案件,傅在有监视器拍到状况下认
: 罪,没有拍到的案件就否认;依他的素行、手法以及手套如何会“刚好”出现在现
: 场,将再依经验法则与论理法则加强论述后提出上诉。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21151
: 5.备注:
: “真正行窃的人恰好没有遗留DNA在手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