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蔡锦贤贿选逃亡躲过时效又当选 陈师孟要查
自由
2018-03-08 19:50
〔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
新北市议员蔡锦贤涉犯预备行贿罪遭判有期徒刑7月,未服刑即逃亡中国,至行刑权消
灭后返国再度参选,监委陈师孟、蔡崇义将调查中选会审定蔡锦贤两次参选市议员资
格有无违失,也不排除约谈当时的中选会主委赖浩敏等马政府官员。
陈师孟表示,蔡锦贤于1998年间犯与选举有关的预备行贿罪,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月、
褫夺公权2年确定后,未服刑即离境,逃亡到中国10年,然后至行刑权消灭后返国,前后
申请登记参选2010年、2014年新北市市议员,并均经中选会,审定候选人资格。
陈师孟表示,虽然后来国民党没有再提名蔡锦贤,蔡后来以无党籍的身分参选,在贿选判
刑后逃亡,还有那个脸皮回来再选。不过,蔡在2011年还当过国民党立委吴育升竞选总部
主委,“国民党只会找这种烂咖当主委”。
陈师孟说,中选会、法务部与内政部明知有这个法规漏洞,却一直放著不处理,让因为违
反选罢法的人,再获得参选资格,真的相当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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