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today新闻
2.完整新闻标题:
女车祸昏迷路边!惨遭“捡尸”性侵到死 渣男被判无期徒刑
3.完整新闻内文:
s
大陆云南陆姓男子看到一名康姓女子发生交通事故昏倒在路边,却起淫念将人带走到旅馆“捡尸”性侵,发泄完后,竟把她留在房间内,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死亡。近日,被告陆姓男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澎湃新闻》引述中国裁判文书网报导,2016年8月20日凌晨2时30分左右,陆男酒后从云南临沧市临翔区准备回住处,途经世纪路与头塘街交岔口的路边(世纪路大朝山基地对面)时,发现因车祸倒地昏迷不醒的年轻女子,躺在人行道上,竟一时兴起性侵念头。
陆男将康女带离事故现场到临翔区某旅社103号房间内,不顾康女的伤痛,将昏迷中的康女性侵得逞,并受重伤的她弃留在旅社内独自逃离,直到当天8时30分多,康女被旅社人员发现死在旅社房间内。
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调查,康女因车祸导致肝脏破裂、大失血死亡,4天后将陆男逮捕。法院审理认为,陆男目无法纪,趁被害人昏迷之际性侵,甚至事后逃离现场,使被害人无法及时抢救死亡。
陆男行为已构成性侵罪和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陆男到案后坦承犯案,依法可从轻处罚。不过,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陆男犯性侵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故意杀人罪的部分,一样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得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万元(约新台币14万)。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305/1123578.htm
5.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