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很多人都搞错重点了
要你遵守劳基法这是最基本 法就这那
你说你遵守了,就会倒 那就倒阿
换身分回去当员工 看你能否接受 当初你当老板开出来的那样条件
就像 我朋友喊了 开店喊了三年 还不是好好的
所以我觉得 不是你不能配合劳基本 是你根本就不想遵守
※ 引述《SatoTakuma (键盘评论家)》之铭言:
: 百货业很多都是这样啦
: 这个购物中心还算是热门商场了
: 那种更二线的商场 单人柜 整个月all班比比皆是
: 我觉得雇主有事先讲好 求职者愿意接受就没问题了
: 如果全部都要论劳基法 那自己开店顾店是不是也得比照办理?
: 不然请个欧巴桑 让她吹冷气滑手机
: 顾专柜有必要花到三四万块吗?
: 薪水虽然很低,但也有抽成(该案例是抽不多...)
: 那没薪水只讲案件抽成的职业是不是都该争取??
: 乡民这样要开拓战线的话
: 说不定反而害到这些人没工作
: 况且拿这点来战"台南"更让人无言
: 这不是台南的问题 这是全台湾商场都有的现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