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台湾狼挤进全球百大!FBI监控傻眼:他日夜不关机传A片速度惊人
ettoday
图文/镜周刊
2名台湾恶狼挤进全世界百大散播儿少色情影片量,分列第30名及第33名,其中名列第30名的何嫌,更让警方相当讶异,因为他拥有一台笔电,及桌上电脑,硬盘内的影片也只有700多部,但员警发现,何嫌的笔电及桌机中不只有eMule(“电骡”档案交换软件),还使用另一个BT快取软件,同时上网抓取影片并分享,日以继夜在散播,美方FBI在监控中,发现何嫌的散播速度相当惊人。
警方检视何嫌电脑里的影片,多为白人或东南亚籍成年人与儿童性交,也有少男少女性交、性虐片,甚至有成年男子性侵婴儿的画面,他向警方供称,电脑是自己组装,下载儿童色情影片,“是要自己欣赏!”何嫌遭警方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送办,并进一步追查有无涉及偷拍妨害秘密或性侵性虐的案外案。
高雄市警察局妇幼队警务员谢胜隆透露,要在有如茫茫大海的网络世界中,抓到散播儿少色情影片者并不容易,因为他们所使用的软件常是浮动IP,很难锁定位置,必须长时间与其斗智。
他表示,嫌犯使用的是p2p(点对点)档案分享程式,或是BT软件工具,从所谓的暗黑网中搜寻下载性虐儿童、少年影片并且同时散布,他们为了躲避查缉,有些以国名或女子名为档名,也有用“口交”“性虐”等露骨名称,还有使用密语充当档名,如:Preteen hard core取其中单字“Pthc”,(恋童癖简称),必须积极比对才能找出可疑嫌犯。
散播儿少色情影片 可囚7年 施吉安律师事务所陈昭琦律师表示,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拍摄、制造儿童或少年为性交或猥亵行为之图画、照片、影片、影带、光盘、电子讯号或其他物品,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本案嫌犯渉及招募、引诱、容留、媒介、协助或以他法,使儿童或少年被拍摄、制造性交或猥亵行为之图画、照片、影片、影带、光盘、电子讯号或其他物品,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300万元以下罚金。
https://goo.gl/599t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