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国家统一法 陆民间呼声起
旺报 特派员陈君硕/北京报导
决定大陆两会重大议案及政策人事方向的中共三中全会昨召开,北京市涉台法律事务研究
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腾26日接受《旺报》专访指出,2005年的《反分裂法》只是个底线法
,缺少一个总结性、方向性的法律,大陆民间及学界一直有制定“国家统一法”的呼声;
对于国台办主任张志军成为福建省的全国人大代表,他形容就像是“钦差大臣”,未来惠
台政策定会落实得更好,有利于打破两岸僵局,在未来两岸遭遇突发事件时,张也有权处
置解决问题。
沈腾26日接受《旺报》专访指出,《反分裂国家法》是2005年大陆针对陈水扁法理台独的
法律,一千多字只做了原则性的陈述,但是对违反此法律的性质、罚则,并未明确,且《
反分裂法》历经了十多年,仅是个底线法,放在历史长河看,缺少一个总结性、方向性的
法律,因此是该有个新法来总结,名字未必就叫“国家统一法”,但需要有个整体的长远
目标。
反间谍法 制台独利剑
不久前大陆公布的《反间谍法细则》,将“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明文列为“间谍
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沈腾认为,这是着眼内外情势,将台湾纳入其中,也是
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更是悬在台独分裂者头上的一把利剑,他不讳言,李明哲案的判决
,就是《反间谍法》的一个鲜明案例。
沈腾也针对台湾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提出几个不合时宜之处。一是该法延续中华民
国宪法的正统、正朔论,不承认大陆的宪法和法统正当,虽之后有不断修正缓和,但并未
根本改观;他直言台湾在两岸关系上没有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正确的定位,在正统论上,自
然对台湾参与国际事务造成障碍。
台两岸条例 不合时宜
二是以“一国一制论”为默认的“一国两区论”,他解释,“两区”是为了与大陆交往很
好的缓和词,但却只承认单一的中华民国宪法及其自由精神,大陆只具有地区和治权的意
义,在本质上是“一国一制”,这对于建构两岸关系新格局,有消极影响。
此外,《两岸条例》中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这对两岸人民的财产保护、人身保
障都有伤害,他认为海基海协两会的“文书验证”,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应该是常态化
,这些问题未来也需要解决。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227000028-26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