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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女刺青 一天内被师傅性侵2次
刺青师傅阿新替高一女学生小玉(皆为化名)刺青时,两度发生性关系,台中高分院合议
庭查出被害人事后仍与他连系,也未到医院验伤,且双方和解,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
6月。
今日出版的《联合报》报导,判决指出,35岁阿新前年3月透过脸书认识15岁小玉,同年8
月10日小玉到刺青店,他表示免费帮她刺青及补色。阿新在刺青前后与她发生两次性关系
,小玉家人怒提告。他辩称经对方同意发生关系,不知道对方未满16岁。小玉证称,当天
被性侵时吓到,没想到刺完后,他又对她第二次性侵。
不过法官查出小玉离开刺青店后,仍与阿新互传讯息,认为本案是合意,改依“对于14岁
以上16岁以下性交罪”判刑10月。二审合议庭查出他在一审判决后,已与被害人的家属达
成和解,改判6月有期徒刑。(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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