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同父异母哥性侵却无罪! 国中妹哭诉:下面被塞过跳蛋
新闻云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在爸妈离婚后,与同父异母的哥哥住一起,但是在2011年至
2013年期间惨遭哥哥猥亵、性侵多次,除了下体会被放情趣用品跳蛋之外,还被强行脱裤
硬上。一审法官将小美哥哥依妨害性自主判刑;上诉到二审后,法官却认为小美说词矛盾
,且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哥哥有犯行,因此改判无罪。
据《联合新闻网》报导,小美指控,在2011年至2013年间,曾被哥哥拿跳蛋放入下体,甚
至还被强行脱裤子硬上多次,造成身心灵的重创。小美哥哥否认犯行,称只有帮妹妹签过
联络本、看功课,还提到小美先前因为多次晚归遭到责骂,且国一时已与男友发生性行为
,为了避免被发现,所以才会捏造被性侵的故事。
一审不采信被告说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上诉到二审后,法官发现小美对性侵次数、
地点与时间长短说词反复,在警局侦讯时与审理时说的内容都不太一样,且哥哥在侦讯庭
讯结束、未停止录影时,曾私下问律师“什么是跳蛋”,因此认为事有蹊跷。
此外,法官提到,小美2015年到医院验伤时,检验出处女膜有裂痕,但是验伤前就已与男
友发生性行为,因此认为不能认定是遭到性侵;考量查无其他积极证据证明哥哥对未满14
岁女子犯强制猥亵、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因此撤回原判决,改判无罪。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220/1111021.htm
#那没上诉不就平白被关还要背性侵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