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rtabcmk (学店鲁宅)》之铭言:
: 硕士男提6种找对象删除法 “爱露奶、刺青”都不行引众怒
: ettoday
: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 网络交友诈骗多,但有人介绍的真的就比较好吗?一名年收200万的硕士男到了适婚年
龄?
: 男网友提到,他今年31岁,硕士毕业后在联发科到现在,年薪(本薪+奖金+年终)大概
20
: 男网友认为,这样的女生玩烂了才想找人回收,他才没笨到要收,因此再也不相信这些
别
: 1.夜店咖
: 2.做过八大的
: 3.吸毒过的
: 4.刺一大堆乱七八糟刺青的
: 5.整天露奶的
: 6.没工作自称小模的
: 男网友的言论引发许多女网友回呛“职业不分贵贱,你没资格批评任何人的生活方式”
、
: https://goo.gl/v8ombU
认真来回一篇,如果不喜欢认真文的人请马上离开,谢谢 。
这位硕士男开的条件说真的并没有违反法感情。说难听点某些女网友的言论已经涉及触犯
法律的疑义。
1.夜店咖(喜欢去夜店的也未必都是坏人呀,所以这点可以推估以后这位仁兄会限制另一
半的夜间作息,控制欲太高会扣分)
2.做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过去没有罚的行为,现在不能罚,法律都是这样了,做人
是不是也该圆融些)八大行业(现在做确实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但是释宪开了一扇性交
易的大门,不过目前也没设专区就是,所以这部分,还必须当事人自己再去吵一次,但是
一般男性要接受性交易者多少还是有难度,毕竟交往是建立在信任上)
3.吸过(不冗述)毒的(这是刑法第二十章规范的,不过现在优先适用毒品危害防制条例
)一般人都不会想跟罪犯交往这是理所当然的。真的没啥好攻击的。
4.刺青刺的乱七八糟(嗯……个人喜好不予置评)
5.整天露奶(这篇文我想说的重点,请不要再说啥我露碍着你了吗这种不文明的话了。男
仕亦同。)
(我说这话是有根据的,真露奶是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3条第2款不听劝阻者六千元以
下罚锾,说难听点就有点像乱扔垃圾被检举一样,会跟自己钱包过不去的人,你还会想跟
他/她共组家庭吗?)会意图为自己不正当行为合理化的人,必须先检讨自己再来反驳别
人,不然说出的话,反而更容易使自己陷入更不利益的地位。
6.没工作自称blablabla
关于这一点,我只能分析出硕士男是个自我保护色彩很重的人,因为他会说“自称”表示
对陌生人都抱有高度的不信任,而这个不信任感让他对于没工作的人很不安,所以才会产
生这种我无法接受没工作或自称某种产业的女性。
同等的,应该不是只有硕士男有此等标准,但是人人都设下如此标准之时,也是替自己画
一条线,与其如此大费周章的划线,还不如好好的过活,自然就会有人被吸引过去。
废话讲完了,感谢观看我的心得文。我先承认我的国文造诣确实还要继续加强。各位的想
法与我不同想嘘可以尽管嘘,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言论自由。但,请发挥自己的言论自
由再合理合宜的范围,谢谢。手机排版,不好读,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