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法律人请进,到底要怎样才能无罪?

楼主: CassSunstein (Pm)   2018-02-14 17:50:46
※ 引述《benzis ()》之铭言:
: 讲到陆战队护妻小的那个新闻就悲哀
: 小偷已经被你制伏
: 警察也到了
: 你在警察面前把小偷勒死
: 根本就是报复
: 正当防卫的侵害早被你消除了
: 警察来就乖乖把人交给警察就好
: 事后还利用孕妇诉诸悲情
: 用媒体力量批斗司法
: 小偷不应该没错 但他罪不致死
: 不要拿小偷之后会怎样施暴你妻儿这种话来辩解
: 没发生就没发生
: 他早就被你制伏了
一堆蠢货完全不管事实。没看示范照片、没看笔录吗?
事实是,勇夫不是单纯的掐脖子的动作。
勇夫施展的是“绞杀”的杀人技。陆战队等等特种部队会教,捕俘摸哨很有用。
几秒内可以让对方昏迷,因为颈部的血管整个受压,氧气与血液的输送被阻断。
通常缺氧5分钟即会脑死。而且绞杀技在10秒内已经让对方昏迷。
(说不一定昏迷的,是瞧不起陆战队教的战技吗)
勇夫“至少”绞了7分钟(见笔录),小偷因而缺氧脑死“乃是毫无悬念”。
脑死的特征是脸色发黑。笔录中也纪录了勇夫与警察都看到小偷早已脸色发黑。
坊间护航勇夫的蠢货们干脆说敌方哨兵被勇夫这么做以后,也是“装昏”好了。
然后,请问,各位“装一下”脸色“变黑”看看?
小偷该被制服。问题是,陆战队的杀人技用下去,10秒让对方躺平昏迷,已经可以了。
勇夫瞧不起陆战队教的杀人技吗?一定要绞已经昏迷躺平的对方7分钟、连对方脸色发黑
(再次强调,笔录中勇夫自己招供的)还继续绞,干嘛呀?
小偷来我家,如果我学过杀人技,紧急之下我当然也会去绞小偷。
但我的“正常心态”不会绞一个脸色发黑的昏迷小偷7分钟以至于10分钟,然后像坊间
护航蠢货们一样说“小偷你并没有昏、你再装昏啊”。
让对方昏迷后,就可以松手,把瘫软的小偷绑起来了,死不了人,正当防卫。
依护航勇夫们的坊间荒谬辩词,试问,陆战队在战场上去摸哨时,将对方哨兵徒手绞杀后
,要不要也绞7分钟然后问“你再装啊”?
班长搞不好跑上来巴陆战队员头说你在耍什么白痴!对方已经完蛋了你看不出来喔!
拖延时间!快点继续攻击前进!没空等你7分钟!
绞杀技“效果”的“陆战队员当兵常识”勇夫不会不知道。
法官已经枉法优待勇夫了。这个案件论以“间接故意”的杀人罪犯意都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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