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新正义公司黑心油案 二审逆转改判重刑
公视新闻网 2018-02-13
顶新集团旗下的正义公司,被控将饲料油掺入食用猪油贩售,一审判决正义公司是被厂商
欺骗,总经理何育仁处8个月徒刑,正义公司无罪。不过,二审认为正义公司属于故意犯
,改重判总经理11年,正义公司裁罚3千万,并没收8亿元犯罪所得,全案仍可上诉。
2014年10月正义公司总经理何育仁遭检方传讯,他被指控将饲料油掺入食用猪油对外贩售
,一审宣判时,总经理何育仁和采购胡金忞,分别被依食安法处8个月和4个月徒刑,检方
不服上诉,13日高雄高分院二审认定,正义公司非过失而是故意犯。
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长凃裕斗表示:“总经理还有采购人员,他们算是间接故意、不确定故
意,属于共同正犯,也就是他们都属于共犯,共同犯了诈欺取财或是加重诈欺取财,还有
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
一审原判决正义公司被厂商欺瞒、属于被害者,过失触犯食安法,不过,二审合议庭认为
,正义应负管理溯源义务,却长期放任未去注意,访厂流于形式,并过度依赖公司的精制
技术,二审重判总经理何育仁11年,至于一审获判无罪的正义公司也判处罚金3千万,并
没收犯罪所得8亿元。
被卷入的下游店家感到欣慰,周氏虾卷协理杨淑燕说:“这对国人身体非常大的伤害,也
应该有一些教训才对。”
而正义公司委任律师陈君圣则表示:“正义公司的精炼技术还是按照一般正常业者标准在
做,我们对于原料来源是直接去访原油熬制厂 ,并不是说我们没有访厂,所以说对这样
一个大家见解上差异,我们觉得说这方面有所遗憾。”
正义公司强调,二审判决和公司认知不合,等到收到判决书后,将会上诉。
李淑兰、陈显坤、温正衡 高雄/台南报导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8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