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yne1027 (干话百夫长)》之铭言:
: 我觉得老是骂恐龙法官有时也不太对
: 检察官才是提供恐龙判决证据的人
: 也是检察官决定要不要起诉的
: 像这种摆明不是车主的错的也想起诉根本比恐龙法官还恐龙
: 所以,台湾司法制度到底要不要改?
: 滥诉检察官应该要枪毙大家说好不好?
每次看到这个都觉得很可悲
明明法律就立委猪公订定
每次搞出一堆恐龙判决
大家都狂检讨检察官跟法官
为什么没人检讨立委猪公?
这种保护妻小的过失致死已经不是第一次
上次还有一个护妻勒死小偷的也是被判刑
你有看到立委因为这个案件而想要修法吗
没有嘛
为什么没人去要求这些立委切腹?
做那么久,贪是还没贪饱吗
麻烦做点事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