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国道辗逃犯的倒楣驾驶是他们“只想保护妻

楼主: cs61y527 (诚-实-念-佛)   2018-02-12 16:36:27
※ 引述《wayne1027 (干话百夫长)》之铭言:
: 我觉得老是骂恐龙法官有时也不太对
: 检察官才是提供恐龙判决证据的人
: 也是检察官决定要不要起诉的
: 像这种摆明不是车主的错的也想起诉根本比恐龙法官还恐龙
: 所以,台湾司法制度到底要不要改?
: 滥诉检察官应该要枪毙大家说好不好?
每次看到这个都觉得很可悲
明明法律就立委猪公订定
每次搞出一堆恐龙判决
大家都狂检讨检察官跟法官
为什么没人检讨立委猪公?
这种保护妻小的过失致死已经不是第一次
上次还有一个护妻勒死小偷的也是被判刑
你有看到立委因为这个案件而想要修法吗
没有嘛
为什么没人去要求这些立委切腹?
做那么久,贪是还没贪饱吗
麻烦做点事好吗
作者: theiceking (BBtoKK)   2018-02-12 16:38:00
法官有非常大的解释权喔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湾奴隶工)   2018-02-12 16:40:00
勒死小偷那个确实是过失致死没错啊...不然勒?
作者: qazwsx0128 (*****)   2018-02-12 16:40:00
立委是垃圾 但是法官有自由心证^_^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8-02-12 16:40:00
那是因为法律没定死才有一堆解释,把法律定死就好
作者: greyyouth (路人)   2018-02-12 16:41:00
这案连判都还没判 你还不是未审先判
作者: wego5566 (WEGO!)   2018-02-12 16:45:00
科科 案子连起诉都还没 就在那边讨论判决喔?
作者: whitefang10 (醉玉月琴)   2018-02-12 17:03:00
这种评论程度就不要出来丢脸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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