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种全体都有共识的案子很难找,而且要管委会自始至终都有正常运作才可能发生
如果管委会没有约束力的话,一楼和顶楼有很多人都直接占用公共空间
我家附近有个夸张一点的,七楼加盖到十楼(台北市)还租人
这种十几二十年前盖下去的政府根本不敢碰﹐今天如果直接立法
不管几年的违建报了就拆才有可能改善,不过有哪个官敢这样搞?
※ 引述《oversky0 (oversky0)》之铭言:
: https://udn.com/news/plus/9402/2509297
: 北市水源路四五期整宅都更案,更新前一户8~10坪,
: 更新后分回室内20~30坪,等于一坪换2.5坪,还有电梯车位,
: 羡煞不少人,其中关键便在住户自主都更,不假建商之手。
: 一开始就规画20~30坪不同坪数,有能力负担营建成本的,
: 就分回大一点的房子,不想出钱或无力负担的,就分回最小的20坪。
: 整个社区有四分之一住户不用出钱,分回较小房子。
: 不透过建商,住户就得自已花钱,一户600万元不是小数目。
: 建筑师吴圣洪表示,住户以土地抵押,第一银行全额贷款,
: 兴建经费来源没有问题,至于事后支付费用部分,则用坪数大小来解决。
: 我觉得不错的案例。政府应该积极推广这样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