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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否认在捷运用下体顶人 法官目测:有触及可能
2018-02-05 13:10
联合报 记者王圣藜╱即时报导
涂姓男子搭捷运,以下体顶2名女乘客臀部,被控性骚扰;法院审理,涂否认,但被害人指
述“证词”一模一样,法官形成心证后,又要求涂、2被害人穿上案发时的鞋站在一起,目
测还原触碰点的高度,还是认为涂可能犯案,今天判涂拘役110天,得易科罚金11万元。可
上诉。
2017年4月28日上午8时,涂在往南港方向的板南线捷运车厢内,以下体顶住一名女乘客的
臀部,5月9日上午8时,又在同一车厢顶同一女乘客;2017年5月9日上午8时许,涂以相同
方式性骚扰另名女子,2名被害人提告,涂被起诉。
法院审理时,涂承认搭捷运,否认性骚扰,“如果有这件事情,她们当下应赶快反应才对
,怎么会等到事后?”
法院调查,2名被害人描述状况很一致,都称“上班通勤车厢非常挤”、“有人贴著臀部,
我一动,那个人也跟着动”、“我有试着移动位置,但不管往前、往左右移,凸起物一直
贴著臀部正中间”、“凸起物是有温度的”,法官认为,2被害人与涂不认识,没有必要构
陷涂。
为确认心证,法官在法庭内要求涂和2被害人一起站着,分别目视他与被害2女子腰部到地
面的距离,还要求2被害人穿上案发时所穿的鞋子,去测量鞋底高度综合判断,认为涂如果
以下体碰2被害女子臀部范围,“有触及可能”。
台北地院判决书指出,涂在捷运车厢对2名被害人性骚扰,对她们身心造成影响,实不可取
,考量他专科毕业、自述月薪3万元、家中有母亲需抚养,依乘人不及抗拒而为触摸其臀部
罪对他3次性扰行为各判拘役50日,订应执行刑1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