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搞到被告就嘉奖你”?!警政署公函引热议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206/1292886/
虽然说应该要鼓励警察“做事不怕麻烦”,但这样变成叙奖的条件
,也引发了讨论。
台大教授李茂生,今日凌晨在脸书贴出一张警政署的信函,里头发
文给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写道,“旨揭绩优人员系106年12月
迄今实际执行(含支援)台北市重要专案聚众活动勤务。符合下列条
件者...”
其中第一项的第一点,就是“依法执行职务涉讼者”。
李茂生质疑:“听说警察办理聚众活动如果被告,只要内部认定是
依法执行职务,即可成为叙奖的事由。那么如果被告后被认定有罪
,只要上级认为法院的认定不合理,警察内部认定是依法执行职务
,那岂不是可以升官了。”网友也呼应“鼓励堕落的共犯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