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2018年2月4日
2.完整新闻标题:
泰女来台卖淫 皮肉钱竟只能分4成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泰国籍女子妮塔雅(音译)及希莉玟(音译)去年6月透过卖
淫集团以观光名义来台卖淫。基隆警方获报后,将两女连同负责送饭的叶姓男子,逮捕到
案。警方侦讯时发现,两女卖淫价格约为3000元,却只能分得4成,其他皮肉钱都被仲介
抽走,讯后对两女开罚。叶男则触犯共同犯图利容留性交罪,被法院判有期徒刑3个月,
得易科罚金。
基隆警方去年接获线报指出,有一跨国卖淫集团,在市区内以一楼一凤的方式卖淫。警方
派员察看时,发现一名56岁叶姓男子经常出没该处送便当,确定女子租住处后,等嫖客进
到屋内,进入逮人。
叶男侦讯时向警方承认,受雇于一名绰号“小五”的男子,以每天500元的代价负责送饭
给卖淫小姐或者帮忙代买生活必需品,双方详细的交易细节自己并不清楚,与小五都是利
用line联系,不知对方真实身分。
25岁妮塔雅因为年纪较轻,每次向寻芳客索取3000元“服务费”,而43岁希莉玟则每次收
2800元,但分别都要被抽走1800元、1600元的仲介费。
两名泰籍女子都向警方承认卖淫,并表示都是用通讯软件跟小五接洽,每次卖淫的钱收到
后,每隔1、2天就由送饭的叶先生取走仲介费,转交给小五。警讯后,将寻芳客及两名女
子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开罚。负责送饭的叶姓男子则依共同犯图利容留性交罪,移送侦
办。
基隆地方法院侦讯后,认为叶男与他人共同为容留女子与他人为性交易,以败坏社会善良
风气,也助长物化女性歪风,考量他犯后承认犯行,态度良好,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得
易科罚金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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