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胸器美眉想买LV被劝外拍 惨遭性侵再逼陪睡
3.完整新闻内文: 出版时间:2018/02/04 00:00
桃园一名许姓男子前年3月自称摄影师,
以外拍之名邀1位从对岸来台读书的女子当模特儿,涉借此以手指性侵得逞,
事后还以女方被拍的露点照胁迫陪睡,许到案辩称女方同意加价“肢体接触”,
高院不采信,并指许有类似前科却再犯,依强制性交等罪判刑5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许男(38岁)于2016年3月透过手机交友软件认识本案被害人,
同月16日向女方自称担任摄影师,
套话问出女方身高、体重及上围逾C罩杯等身材数据后,
谎称正好要拍时装作品、女方外型条件“超适合”,一次外拍可赚3000元酬劳。
女方当时想买一个价格约2万6000元的LV名牌包,正在缺钱,对许男的邀约很心动,
但对自己外表不够有自信,问许男“我比较肉肉的”、“脸大也OK吗”等语。
许男顺势强调:“妳绝对可以!相信我的眼光!”
并跟女方吹嘘:“绝对让妳满意!”
还谎称:“如果拍的美,可以推荐给网拍厂商好友。”
女方答应许男提议,同月19日上午碰面后,
被许带到摩铁要求换穿他提供的连身低胸短裙洋装拍照,
许一边装模作样拍照,一边假装替女方按摩放松肢体,涉趁机毛手毛脚,
最后更强脱女方的隐形内衣,亲吻胸脯并用手指性侵得逞。
女方惊慌反抗,许男停手假意道歉,女方想赚取约定的酬劳,
又怕许翻脸张扬她是陆生却打工当外拍女模的事,
同意让许完成拍摄,但不让许再吃她豆腐。
然而许男趁机拍摄女方裸胸画面,当场只给女方一半的酬劳,
事后用裸照胁迫女方跟他上床,扬言:
“下面也有露点、有拍到、妳想看吗?”
“妳不希望妳同学看到这些照片吧!”
女方不愿姑息让步,将1500元退还许男后报案提告。
许到案否认性侵,辩称拍摄过程帮女方按摩时,询问该加多少钱,
女方开价3000元就答应,且拍摄内容都经女方同意,露点照是不小心拍到、并非偷拍。
法官认为许男辩词荒谬,查出许有类似犯案手法被判刑前科,
仍以支付酬劳外拍为饵性侵本案被害人,更把裸照当成恐吓女方的筹码,
危害女方人格身心、对人际往来的信赖以及社会治安,恶性不轻。
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许男4年徒刑须入监,
另依强制、妨害秘密与恐吓危害安全3罪合并判刑1年、得易科罚金36万5000元,
全案上诉高院后维持原判,仍可上诉。
(黄哲民/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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