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鲁几年前户籍被老家亲戚迁到区公所,换句话说就是被彻底赶出去了,
之前的租屋房东也不给迁入户籍,只好一直将户籍留在区公所,身分证也没更新,
虽然有时会收不到信,有点不方便,但对生活也没什么太大影响,
直到考驾照时,监理所说要先更新身分证上的住址才给考,才匆匆去更新,
过程中,柜台公务员不过问一句,为什么你户籍在区公所呀,就让小鲁悲从中来
回家后向女友讨拍,她很自然的说,那你把户籍迁到我家就好啦!!
女友隔天还直接去问爸妈给不给迁,答案是同意了,就问我什么时候要办,
小鲁这时有点心慌意乱了,问了一些朋友,
女性朋友都说,啊她都叫你迁了,你还不快迁,犹豫什么,讨打喔!
但男性朋友的态度几乎都是,这样就是入赘了欸,你确定要吗?这样不好吧??
先去问现在的房东给不给迁入户籍呀,男人就是要自己打拼,不要入赘啦?
到时候小鲁就要冠妻姓,小孩还要跟娘家姓欸,等于会无后喔~~
小鲁想,只是迁个户籍,这样真的算是入赘吗?有没有入赘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