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完整新闻标题:
防过劳死 日本将订加班时数上限
3.完整新闻内文:
日本劳动基准法虽然明订每周工时上限,但允许雇主要求劳工加班的“36协定”让劳工加
班时数没有上限,长期过劳造成日本在2015年被认定过劳死的劳工多达96人。
文/黄名玺 (中央社驻东京记者)
“过劳死(Karoshi)”这个词汇源自日本,现在已成为国际通用词汇,这个词汇反映出
日本劳工超时工作的过去与现况。为了不让超时工作继续夺走日本已渐减少的劳动力,日
本首相安倍晋三政府提出“改革工作方式”,其中之一就是希望能订定劳工加班时数上限
。
加班时数基准未入法 仅劳资协定形同无上限
日本几年前曾发生电通公司新进女员工受不了超时工作及职场压力自杀,引发日本社会高
度关注,但司法判决出炉,仅罚电通公司50万日圆(约新台币13 万3,500元)。
日本放送协会(NHK)女记者2013年因为负责东京都议员选举及参议院选举超时工作死亡
, 被认定是过劳死。
为什么日本劳工会有过劳死的问题?日本的《劳动基准法》难道没有保障劳工?
第二次大战后的1947年,日本制订《劳动基准法》,规定一天最多工作八小时、一周最多
工作48小时的法定工时,也就是周休一日;到了1987年,日本修正劳基法,从1988年开始
每周最多工作40小时,并分阶段实施; 1997年全面实施每周40小时工时,也就是周休二
日。
现行日本《劳动基准法》第32 条明文规定,每周工时不得超过40小时、每天工时不得超
过八小时。然而第36条开了后门, 只要劳资双方签订协定,就可以不受第32条限制加班
,被称为“36协定”。
在缔结加班协定后,虽然厚生劳动省订出一个月加班不超过45小时、一年不超过360小时
的基准,但因没有入法,没有任何强制力。
也就是说,日本《劳动基准法》虽然明订每周工时上限, 但允许雇主要求劳工加班的“
36协定”,让劳工加班时数没有上限。
根据厚生劳动省调查,日本有半数以上企业都有劳资双方签订的加班协定,特别是大企业
有九成以上都有签订。
日本劳工加班情况惨烈 认定过劳死一年近百人
厚生劳动省在2016年4月到2017年3月所做调查显示,在所有2万3,915家被调查的事业体中
,高达66%有违法事项,主要是违法让劳工加班、加班没有加班费,及要求劳工过度劳动
却未实施健康保障等措施。
在违法让劳工加班方面,每个月加班超过80小时的占76.8%、超过100小时的占54.1%、超
过150小时的占11.4%、超过200小时的占2.3%。
有数据显示,长期过劳造成日本在2015年被认定过劳死的劳工多达96人,虽然比过往有减
少,但另一方面,死亡劳工遗属提出过劳死认定的人数,在2015年为283人,较2014年增
加了41人。
吊诡的是,若以数字来看,日本从1980年代后期平均一年的工时为2,100小时,之后持续
减少到2014年的1,729小时,反而还低于美国劳工的平均工时。
乍看日本劳工工时有减少,但事实上过劳死的人口依旧很多, 劳工普遍也没有感觉工时
有减少,这当中发生了什么“误会”?
非正式员工占四成 拉低劳工平均工时
根据日本RECRUIT网站的分析,这种现实与数字出现落差的情况,可能是因为非正式员工
与日俱增。
1990年代日本大约只有两成劳工是非正式员工,但到2014 年时已成长到近四成。因为非
正式员工可能是打工族或打零工的劳工,工时短,只要比率增加,就会让全体劳工的平均
工时减少。
日本专家研究指出,每天工时超过10小时的男性劳工,从1976年的17.1%,成长到2011年
的43.7%。
因此,可以看出日本的劳动趋势,呈现短时间工作劳工及长时间工作劳工同时增加的两极
趋势。
日本政府目前在改革工作方式的政策之一,是明订加班时数上限,包括每月不超过45小时
、一年不超过360小时入法, 并增订罚则;特殊情况下,加班时数除以月数后,每月平均
不能超过80小时;特殊情况下,单一个月分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100小时。
之所以明订单一个月的加班时数上限为100小时,而二到六个月都加班的话,平均每月上
限80小时,是因为每月加班超过100小时,或是到六个月平均每月加班都超过80小时,过
劳死的风险就大增,所以这样的时数被称为“过劳死的界线”。
目前日本政府希望能在2018 年开始审议《劳基法》修法,订定加班时数上限,以2019年4
月施行作为目标,但要修法仍会面临许多难题,如何让劳工兼顾工作与家庭,并确保身心
健康,是日本要解决的一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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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topic/newsworld/109-1/201802010004-2.aspx
5.备注:
鬼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