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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法官模拟法庭宣判 素人参审判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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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30 21:38联合报 记者赖佩璇╱即时报导
台北地院举行《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模拟法庭,昨选出国民法官,今续行审判程序,由
国民法官与职业法官聆听检、辩诘问证人、提示证据,经过讨论、讯问、评议,由真实案
件改编模拟的判决结果,从杀人未遂罪变成伤害罪及违反保护令罪,今判刑2年6月,可上
诉。罪名和刑度皆与原判决不同,甚至减轻很多,让旁听的律师们大呼惊讶,也凸显出民
众参审的差异。
本案模拟一件家暴杀人未遂案,是由真实案件抽换掉人事时地物改编,事实架构为酗酒丈
夫王大明因家暴妻子,法院已核发保护令,在谈离婚期间,他又因妻子将房屋向银行设定
最高限额抵押权办理借贷,再度抓狂,于女儿面前持刀砍杀妻子。
今上午进行交互诘问两位证人(被害人林月霞及被害人女儿王美云),国民法官可亲自讯
问证人,有人纳闷为何两人离婚又有家暴保护令,还要住在一起?林月霞则回答:“他也
是孩子的爹啊,我不想那么残忍。”
轮到检察官张安箴讯问证人女儿,她是由审过前总统马英九泄密案的法官唐玥扮演,证称
案发当下非常慌乱,她看见父亲先捶打母亲胸口,再从厨房拿菜刀走出来,母亲要开大门
却遭反锁,所以打不开。
王美云证称,父亲开始追砍母亲,她连忙吓得躲进房间内,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还想
要用柜子挡住门,听见母亲在客厅一直尖叫,父亲说:“我要杀死妳,再去自首。”
直到客厅平静无声,她再三询问母亲状况,确认父亲离开后,才开门出去。“看到母亲满
脸都是血,嘴巴裂开,地板也都是血,还有头发。”她也担忧,“父亲被关起来的话,不
晓得放出来会不会杀了我们。”
接着换律师尤伯祥询问,“妳自己逃回房间,难道不怕母亲被父亲砍死吗?”引起检方不
满,以“骚扰证人”为由声明异议;王美云则解释,当下她很惊慌,也怕父亲砍她,只想
赶快报警,是因父亲忙着砍母亲,才会没空去阻止她。
双方为了问题内容发生争执,后续当检方为了表示亲切、降低证人紧张感,而称呼王美云
为“王小妹”时,也遭辩方以“骚扰证人”为由声明异议,坚持要称已成年的她为“王小
姐”。
进行言词辩论时,张安箴向国民法官说明,法庭内不是用网军、酸民的“感觉”去审理,
必须回归理性,“判断客观上是否成立犯罪,不是喜欢不喜欢被告。”她提出最高法院判
断有无杀意之标准,包括下手部位、现场情状、使用工具、杀伤次数、造成伤害,强调“
王大明有杀人决意、断其生路、攻击要害、杀意甚坚”,应判处杀人未遂罪。
王大明认为检方将他“妖魔化”,他学历低又不懂法律,只是要吓唬前妻,两人争执之下
,他才会挥到她的头,“家里还有剁猪肉的刀,是随便拿一把。”也不是他反锁门,可能
是对方紧张开门转错边。尤伯祥强调,希望民众将生活经验与智慧带入法庭,帮助成天关
在象牙塔内的法律人,才是引入新制的真谛。
林月霞向合议庭恳求重判,“如果判很轻,他放出来我会不安全,他杀了我,女儿怎么办
?”先生喝完酒就用三字经怒骂她,台湾人歧视陆配,她得不到应有保障,很不公平。
经过合议庭评议,国民法官以五票对一票,认定本件不构成杀人未遂罪,另再讨论是否成
立伤害罪,则获一致同意;晚间近九点,合议庭宣判,由于王大明的犯行同时成立伤害罪
与违反保护令罪,从一重依违反保护令罪,判刑2年6月,可上诉。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958787
备注:
不是说会重判,国民法官重判可以帮忙维持社会治安?
结果到自己手上,根本比职业法官还轻,如果是这样
希望重判维持社会治安的人少了恐龙法官可以骂怎么办?
还是这次是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