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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交女友送皮包、提供金援 事后发现对方是变性人
吴姓男子上交友网站“爱情公寓”认识邱姓女子,以结婚为前提展开交往,分手后吴提告
要求邱女归还借款13万元及7万元名牌包,邱女拒绝,一审简易庭判吴败诉;吴不服再提
上诉称邱女隐瞒变性人身分跟他交往,欺骗金钱及名牌包,二审新北地院今天仍认定吴主
动送包、又无法证明金钱是借贷关系,判决败诉。
吴姓男子提告指出,2016年6月邱女隐瞒变性人身分,上“爱情公寓”网站张贴交友讯息
,两人认识后短暂交往,7、8月间邱女多次宣称急须周转金钱跟他借钱共13万元,8月底
又要他代购7万余元名牌皮包;事后邱女未依约还款,还更换电话号码断绝联系,他才知
受骗,提告求偿20万余元。
邱女辩称,吴曾对她提告诈欺,检方开庭时,吴自己承认送她皮包,她也没有跟吴借过钱
,吴是因为她提分手才提告,之后才查到她是变性人,并非因她隐瞒变性人身分而提告。
新北地院勘验两人的短信对话,认定名牌包是吴主动说要送给邱女,此外,吴虽曾汇款给
邱女,却无法证明是借贷关系,也无法证明赠与邱女被金钱及名牌皮包,是因为邱女隐瞒
变性人身分,导致受诈欺陷于错误而赠与,判吴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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