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早知吞曲棍球官司会败诉 段宜康:因为我是绿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于2014年11月县市长选举期间,指控担任曲棍球协会理事长的前国民党
立委林沧敏诈领补助款500万元,但检方事后认为林沧敏并无不法,林沧敏因此怒告段宜
康、彰化县长魏明谷,法院一审判两人须连带赔偿林沧敏30万元并登报道歉,上诉后,高
等法院30日提高赔偿金额,改判段宜康、魏明谷须连带赔林沧敏共100万元并登报道歉。
段宜康30日回应,他早就知道会输,“因为我是绿的”,但他还是会继续上诉。
段宜康2014年指控,前国民党立委兼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理事长林沧敏涉及中华民国曲棍
球协会弊案;他之后承诺,若查无林沧敏不法情事,他愿当众吞下三颗曲棍球。而在林沧
敏提告后,2015年法务部廉政署未传唤林沧敏即宣布以查无不法结案;2016年1月,彰化
地检署以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秘书长李淑惠、总教练张文耀犯刑法上伪造文书、业务侵占
等罪,因已将540万返还体育署,以及向彰化县政府补缴相关住宿费合计68万9800元,处
以“缓起诉”处分、各缴交15万、3万元支付缓起诉处份金。
2016年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段宜康与魏明谷均未尽查证义务,判决段宜康与魏明谷应连带
赔偿林沧敏名誉受损慰抚金新台币30万元并登报道歉;段宜康上诉后,高等法院30日判段
宜康、魏明谷须连带赔林沧敏共100万元并登报道歉。
段宜康上午受访时表示,他早知道会输,因为曲棍球协会有承认侵吞教育部公款,包括给
选手的营养费、教练费用和伪造签名,但彰检对他们承认的项目缓起诉,只要求归还公款
,若只是如此,就不用面对官司,看似就无罪了,林沧敏还在担任理事长
至于一审判30万,现在变百万,他直言,这牵涉到法院对某人言论的反弹,“因为我是民
进党立委,我是绿的”,变成民事官司结果加重,否则这判决不合理。但段宜康说,不会
跟监察院投诉,会照上诉流程上诉,上诉结果为何就接受,此案在彰检缓起诉后就已有心
理准备,这处份对司法正义来说是很大的伤害。
段宜康也质疑,侦办的彰检检察官跟检察长之后还调到台中地检署,等同于高升,不晓得
为何做出这种荒唐结果的还能高升,法务部应作出说明。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30/1103563.htm
那个陈师孟,人家点名你该做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