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日报
百人斩少女交损友难抽身 淫媒恐吓曝光卖淫纪录
出版时间:2018/01/27 19:06
南投县一名17岁长相清秀的少女“小芬(化名)”,因家庭因素致价值观扭曲偏差,前年
初到苗栗就学后,竟下海卖淫为生,邓姓女同学也跟彭姓男友见有利可图,由彭男出面媒
介嫖客,“小芬”在短短不到3个月,密集接客67次,加上她自己接客人数,已超过百人
。法官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将彭男判处3年10个月有期徒刑,并科罚
金10万元。
苗栗县政府社会处保护服务科长许淑华说,卖淫少女因家境清寒,不想让单亲的妈妈经济
负担太重,加上误交损友才下海卖淫,原本想短暂“打工”,透过同学彭姓男友媒介卖淫
,期间一度想抽身重回正途,彭男竟威胁“等我找到替代人”,不然要将她卖淫记录公布
,甚至威胁对她家人不利,才让自己一时无法脱身。
检警调查,彭姓成年男子(20多岁)跟邓姓少女(17岁、另由少年法庭审理中)是情侣关
系,明知“小芬”跟邓女同年纪,知道小芬缺钱花用,而且对性观念相当薄弱,偶然机会
得知小芬透过网络卖淫,彭、邓竟也想要借机谋利,开口协助媒介,小芬认为能“多辟财
源”也欣然答应,谈妥每次性交易由彭男抽佣1000元。
法官调查,彭男前年3月25日开始媒介小芬卖淫,到6月24日小芬被台南警方查获为止,透
过网络聊天室,与不特定男子聊天寻找欲性交易男客,再透过通讯软件LINE与男客约定时
间、地点,敲定每次3000元性交易价额后,由小芬搭出租车或由彭男骑机车载往国道3号
后龙交流道旁的汽车旅馆,累计彭男媒介64名男子、完成67次性交易。因警方逐一传唤嫖
客,彭男到案也坦承媒介少女卖淫,共抽成6万7千元。
苗栗县警察局妇幼队说,卖淫少女经苗栗县政府社会处安置保护3个月后,已返回南投老
家,由南投社会处接续辅导,目前也在南投继续求学;嫖客涉案部份,已由台南警方将案
件分给其户籍所在地各县市侦办。
南投县政府社会及劳动处副处长赖琼美表示,积极追踪辅导转介个案,此案当事人已于去
年结婚,至于其他细节,基于保护原则不便多谈。(杨永盛/苗栗报导)
出版时间 1232
更新时间 1906
https://imgur.com/rnS8WUx
卖淫少女都跟嫖客约定在这家摩铁性交易。杨永盛摄
https://imgur.com/Baeslzn
少女多数跟嫖客约在摩铁对面的超商碰面,之后就进入摩铁交易。杨永盛摄
https://imgur.com/uK0lKXA
少女向法官自承短短时间接客超过百人。翻摄画面
https://goo.gl/uwsRk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