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限制出境拟采法官审理原则 检察官恐又丧

楼主: rathunter (老鼠杀手)   2018-01-27 10:58:54
自由
检察官恐又丧失武器! 限制出境拟采法官审理原则
院检常对刑案被告、嫌疑人采取的“限制出境(海)”强制处分,但在刑事诉讼法中,竟
只字未提,且只要检察官一通电话给移民署,就可对民众限制出境,有侵害居住迁徒自由
的违宪疑虑,立委也纷纷提案修法,司法院刑事程序制度研议委员会昨天决议,限制出境
原则上须经法官审查,必要时才可由检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处理。
司法院指出,刑事程序制度研议委员会昨天召开第5次会议,多数委员认为,刑事诉讼法
应对限制出境(海)处分予以明文化,才能落实人权保障,且限制出境(海)处分应采“
法官保留原则”,也就是原则上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限制出境(海),应由法官核准,但
情况急迫时,也可由检察官或司法警察官通知入出境主管机关予以限制出境(海),才能
避免被告或犯嫌趁机潜逃国外。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蔡易余等人去年提案,认为限制出境应在法律中明文化,并提案修法
朝向“绝对法官保留”原则,也就是只有法官才有权对民众做出限制出境处分,但司法院
和法务部态度保留,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去年10月决议,在完成修法前,应设法告知
遭限制出境者,不能民众到了机场海关才知道无法出境。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23045
OK啦~~人权比一堆罪犯逍遥法外重要~~
作者: serrier (kizuki(狐狸))   2018-01-27 10:59:00
只有法官?结果人跑出去法官才说嘴有啥用?
作者: RedCarRet (阴骘小人)   2018-01-27 10:59:00
限吱出镜
作者: serrier (kizuki(狐狸))   2018-01-27 11:00:00
一堆通缉犯在美国抓不回来.立委不敢骂美国不敢说嘴
作者: hata5566 (偶肥乃惹~~~)   2018-01-27 11:00:00
台湾真是犯罪的国度,嫌犯人权高涨
作者: ers545   2018-01-27 11:00:00
这是dpp给自己留后路吗?
作者: serrier (kizuki(狐狸))   2018-01-27 11:01:00
落实人权?被害者人权呢?死人没选票所以不用管有种废除双重国籍在来说嘴这条法律啦~反正这些立委都不是被害者?人权不重要啦
作者: live1002 (XD)   2018-01-27 11:04:00
啊不就还好司法院跟法务部不接受,干你DPP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肠)   2018-01-27 11:05:00
立委要开后门给自己用啊…万一要跑路怎么办
作者: decorum (Festina Lente)   2018-01-27 11:07:00
妈的 人家是有办法引渡罪犯回国才这样搞 台湾有能力吗
作者: sigit (只要用心..........)   2018-01-27 11:16:00
很好 翁启惠有救了
作者: am711206 (阿尔提克斯)   2018-01-27 11:17:00
不关人权的事,会赞成的大概都是为了以后出事落跑方便。
作者: lymyuming (假象)   2018-01-27 11:24:00
台湾当官的都只考虑犯罪者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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