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保法是限制“检察官”不能查,但“警察”可以啊,
所以这算是一个漏洞,让警方可以选择性办案,
想抓人的时候就让警察去查,
不想抓人的时候,就说通保法限制不能查IP。
老实说我也没想到真的会被告,
只是觉得惹乡民生气很好玩,
没想到竟然上了新闻,还被说是PTT名人,
明明乡民百科里面就没有我的资料......
人真的不要嘴贱,不信邪,
爱玩火总有一天会被火烧到。
不过既然遇到了,也只好努力解决,
除了叫我上擂台跟馆长对打之外,
其他能力所及的要求,我都会尽力去做啦,
希望这件事可以早点落幕,回去过平静的日子。
身为一个爱嘴的乡民,嘴到被名人告真的很丢脸,
希望大家以我为戒,网络谨言慎行,
我在PTT闹了快10年,这次算是踢到铁板了,
丢脸丢成这样,以后再也战不起来了,刚好趁机退休,
内心感觉五味杂陈,很羞愧很后悔,
却又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 引述《fuxdk (肉身入地狱)》之铭言:
: 如题阿
: 馆长7PUPU的要告人 让本鲁好爽阿 毕竟站高山看马相踢就4有趣
: 说回本题 那个通保法什么的 不是限定本刑3年以上才能插IP吗
: 那这个在PTT公然侮辱 除非站方泄漏个资 或者馆长神通广大
: 靠自己肉搜到帐号本人 不然要怎么告呢
: 而且那个帐号本人如果打迷糊仗 说啥被盗帐号 或者是弟弟偷用的
: 弟弟也说不是他用的 这之间的证明也是颇麻烦的阿
: 4说上次那个上班看影片摸鱼的立委7PUPU的说要提告
: 之后被告的人有被法院请去喝茶了 如果有是怎样知道本人的呢
: 有没有在PTT嘴砲被起诉的经验的人 愿意出来说明一下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