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uxdk (肉身入地狱)》之铭言:
: 如题阿
: 馆长7PUPU的要告人 让本鲁好爽阿 毕竟站高山看马相踢就4有趣
: 说回本题 那个通保法什么的 不是限定本刑3年以上才能插IP吗
上有对策下有政策
乡民会的人肉搜索,警察都会,且一定比乡民厉害,因为他们是有领钱的
乡民只是搜好玩的,动力上就不同了
: 那这个在PTT公然侮辱 除非站方泄漏个资 或者馆长神通广大
: 靠自己肉搜到帐号本人 不然要怎么告呢
: 而且那个帐号本人如果打迷糊仗 说啥被盗帐号 或者是弟弟偷用的
: 弟弟也说不是他用的 这之间的证明也是颇麻烦的阿
我跟你说啦,普通老百姓看到警察约笔录的通知单,差不多都吓傻了
都马超配合;我当然知道你想说的是,家人彼此大家都不要承认
这样可能会办网络申请人吧?我不知道大家都不承认的情况是怎样
但我知道,绝大多数看到警察笔录通知就吓傻了
: 4说上次那个上班看影片摸鱼的立委7PUPU的说要提告
: 之后被告的人有被法院请去喝茶了 如果有是怎样知道本人的呢
: 有没有在PTT嘴砲被起诉的经验的人 愿意出来说明一下的八卦
如果是用真实姓名资料申请的帐号,那还用问吗?
我是不信PTT,警察要资料会不给啦;台湾所有论坛几乎都是警察要就给
这3言2语说不完
反正警察方法很多
也很会钓
但当然不会跟你说
大家都说脸书不给资料
但就是一堆脸书嘴人被告的
简单啊,警察都会点ID进去看你的留言,就可以查了啊
除非说是假帐号或是都没留纪录的帐号
但这种也不是不能查
反正乡民会的,警察都会,且一定更厉害,因为他们有领钱
领钱的动力绝对比乡民这种闲闲无聊的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