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长庚条款 财团法人免税变严

楼主: lalasnow (呆)   2018-01-26 18:46:55
1.媒体来源:
UDN
2.完整新闻标题:
长庚条款 财团法人免税变严
3.完整新闻内文:
财团法人所得税课税改革,在这次“全民税改”可说是最后关头加上的“意外一章”。今后
财团法人所得是否免税,回归财政部所订的公益机关、团体免税适用标准,外界将此一变革
视为“长庚条款”。
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营运长张芷分析,财团法人课税新制一旦上路,将冲
击每年股票孳息上亿的大型财团法人。家族企业也会担忧医疗财团法人“大权旁落”,影响
对上市集团公司的控制力。
这次税改删除了“所得税法”第42条,也就是删除“财团法人投资营利事业获配股利不计入
所得额课税”规定。
财政部官员解释,未来财团法人能否免税回归“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免纳所得税适
用标准”。
目前财政部正预告修正此一适用标准,财政部祭出了四道紧箍咒,堵住财团法人租税漏洞。
第一道:财团法人不得购买主要捐赠人及其关系企业发行的股票及公司债。换句话说,就是
禁止回购捐赠事业股票,以免沦为控股单位。张芷说,“这是避免财团法人变成自家公司的
控制股东”。
第二道:提高财团法人免税门槛,按机关或团体年度收入规模,分三级订定支出比率。主要
是提高大型财团法人公益支出比率。
将与创设目的相关支出占收入比重的门槛,由现行一律60%,改为年收1亿元以上者,占比
须达80%,年收5,000万至1亿元者,占比须达70%,其余则维持现制。
张芷表示,将冲击大型财团法人,尤其对每年股票孳息上亿的财团法人影响更钜,以一年获
配股利5亿元的财团法人为例,与创设目的相符的公益支出必须达4亿元才可以免税。
第三道:将董监对象关系人纳入规范,避免机关或团体受捐赠事业操控。财团法人的主要捐
赠人如为营利事业,该捐赠事业与其关系人担任财团法人董(理)监事的人数,不超过全体
董(理)监事人数三分之一。
张芷认为,此一影响也不小,主要因现行大型财团法人,多为上市集团公司的控股公司或大
股东,家族企业会担忧医疗财团法人“大权旁落”,甚而影响对上市集团公司的控制力。
第四道:机关或团体不得以显不相当的代价给予捐赠人或其关系人利益。
官员解释,主要是避免机关或团体与捐赠人或其关系人间,借由关系人交易以显不相当代价
给予关系人利益。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2950551?from=udn-relatednews_ch2
5.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作者: KramaBlast (小心业力引爆)   2018-01-26 18:48:00
妙禅表示: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爱合购)   2018-01-26 18:49:00
十字教表示:
作者: linda17a3 (510)   2018-01-26 18:56:00
长庚不受影响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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