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完整新闻标题:
“引出爱慕虚荣的我了”17岁少女裸照换iPhone 被逼上床后悔了
3.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一名36岁吕姓男子前年在网上搭讪17岁少女,谎称只要愿意拍裸照,就会帮出学费
并加送一支iPhone。少女起初坚定拒绝,但最后禁不住金钱诱惑,脱衣拍裸照给对方,还
表示“都你啦,引出以前那个爱慕虚荣的我了”。岂料吕男收到照片后,立刻要胁少女跟
他上床,吓得少女立刻报案,全案曝光。
判决指出,吕男2016年7月透过某聊天室认识17岁少女琳琳(化名),双方互加LINE好友
后,吕随即传讯缠问:“妳缺钱吗?缺、不缺?”琳琳回复“我缺钱也不会跟你要”,吕
男则回呛:“有骨气,可以当饭吃吗?”
之后,吕男仍不死心,苦苦纠缠传讯:“脱,妳自己看要啥,我买给妳”,琳琳起初回“
我才不要在陌生人面前脱衣服”,后来动摇表示“都你啦,引出以前那个爱慕虚荣的我了
”,同意宽衣解带。
吕男听完喜出望外,高兴地说“妳愿意了喔、妳要啥呢?”琳琳说想要iPhone,随即传送
清凉裸照。不料吕收到照片后,立刻进一步问“要妳的第一次需要什么?”还强调“任何
条件都可以,iPhone加妳之后的学费”。
琳琳一听到要发生性关系,立刻拒绝,没想到吕男却翻脸怒呛:“别忘了,这妳传给我的
,所以主导权在我身上…请妳搞清楚,妳顺从,该你的,都会给妳”。
眼见琳琳不屈服,吕仍不断传讯:“妳让我X啊,要吗,要我就给妳”、“傻傻相信脱衣
服就有iPhone可以拿,妳让我X,妳就是我的女人,iPhone基本的,每个月还会给妳生活
费...,我都没差,顶多就X不到处女!”
琳琳担心裸照被外流到网络上,吓得立刻报警。吕男到案后,辩称网络上年龄都是虚拟的
,也没看过对方身分证,所以无法判断年纪,也不知道琳琳未成年。
新北地院审理时,审酌吕男坦承犯行,事后也道歉、赔偿被害人,双方达成和解,加上正
值壮年、未来仍有可为,因此24日依使未成年者性交易未遂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
刑2年。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25/1099811.htm
5.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