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饲老鼠咬布袋 群联潘健成遭小三勒索1亿

楼主: tosay (12333)   2018-01-24 17:04:25
我比较想知道的是如果是公司的工程师搞上老板的小三
可不可以资遣或是解雇
劳动基准法第11条(资遣规定)
雇主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预告劳工终止劳动契约:
一、歇业或转让时。
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五、劳工对于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劳动基准法第12条规定(解雇规定)
劳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于订立劳动契约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雇主误信而有受损害之虞者。
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劳工,
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违反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雇主技术上、营业
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损害者。
无正当理由继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内旷工达六日者。雇主依前项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
款至第六款规定终止契约者,应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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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解雇理由是
对于雇主 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让老板戴帽子算重大侮辱之行为?
故意损耗 雇主所有物品 ==>老板的人不知道能不能算?
这一条可以成立吗
作者: diskdie7045 (刚睡醒~)   2018-01-24 17:05:00
人是物品吗?
作者: jfw616 (jj)   2018-01-24 17:11:00
发文的是废X....所以人是物品没错
作者: phoenixhong (凤凰红)   2018-01-24 17:31:00
除非说老板的那个很小…经查验属实才能成立吧…不过那个大小很主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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