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劳动事件法草案出炉 扩大劳动事件范围

楼主: bloodydevil (蒼神之月)   2018-01-22 13:10:10
1.媒体来源:
udn
2.完整新闻标题:
保障劳权!劳动事件法草案出炉 扩大劳动事件范围
3.完整新闻内文:
2018-01-22 13:00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劳工多为经济上弱势,劳资争议也应迅速解决,司法院今提出劳动事件法草案初稿,回应
各界对劳动事件订立特别诉讼程序的要求。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表示,劳动事件法草案初
稿全文共53条,重要内容包括设立劳动专业法庭、将建教生与建教合作机构、求职者与招
募者间的争议也纳入范围,同时劳工也可以在劳务提供地的法院起诉,并减轻劳工缴纳费
用的负担、举证责任。
为落实司改国是会议决议,去年6月司法院即成立劳动诉讼程序特别法草案制定委员会,
聘劳动法与民事诉讼法学者、律师、一至三审庭长及行政机关代表担任委员,并密研议。
草案七大内容包括:
一、专业的审理:各级法院设置劳动法庭或专股,优先遴选具有劳动法相关学识、经验者
担任劳动法庭法官,迅速进行劳动事件之审理。
二、扩大劳动事件的范围:将与劳动事件相关之民事争议,包括工会与其会员或会员间因
工会相关规范所生争议,建教生与建教合作机构间因建教合作相关规范所生争议,及因劳
动关系所生侵权行为争议等,均纳入劳动事件范围。
三、劳动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参考日本法制,以劳动法庭法官1人与具有劳资事务、学识
、经验的调解委员2人共同组成劳动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使当事人经由三次期日内的程
序进行,对于争议事实与法律关系有所了解,于此基础上促成两造解决纷争之合意,提升
当事人自主解决纷争功能,并酌采仲裁原则,以扩大劳动调解弭平纷争成效。
四、减少劳工的诉讼障碍:包括调整劳动事件的管辖法院,规定劳工得于劳务提供地法院
起诉;减征或暂免征收劳工起诉、上诉及声请强制执行的裁判费、执行费;合理减轻劳工
举证责任,规定雇主就其依法令应备置的文书,有提出义务等。
五、迅速的程序:明定法院及当事人都负有促进程序迅速进行的义务,法院为维护当事人
间实质公平,应为相关事项的阐明并得依职权调查必要证据;当事人也应以诚信协力程序
之进行,适时提出事实及证据。劳动调解应于3次内终结,劳动诉讼以1次辩论终结为原则

六、强化纷争统一解决的功能:为利于争点集中、提升审判效率及纷争统一解决,参考德
国法制引进团体诉讼的分阶段审理模式,使工会依民事诉讼法第44条之1为选定会员起诉
者,得于第一审为诉之追加,请求先行确认选定人与被告间关于请求或法律关系之共通基
础前提要件是否存在;法院于工会为上述追加时,并得公告晓示其他本于同一原因事实有
共同利益之劳工可并案请求。
七、即时有效的权利保全:减轻劳工声请保全处分的释明与提供担保的责任;如法院判决
劳工胜诉,应依职权宣告假执行。
民事厅长邱瑞祥举例,如小明在甲公司高雄厂(总公司设在台北)工作10年,每个月薪水5
万元,有一天,老板以小明违反劳动契约,情节重大,将小明解雇。小明想向法院提起诉
讼,确认和甲公司的雇佣关系存在及请求甲公司应该按月给付薪水,劳动事件法草案能够
提供小明如何的保障?
依草案内容,将由劳动法庭审理,小明可以在高雄地院起诉,且可以由工会选任适当的人
员担任辅佐人,还可少缴1/2的裁判费。
另外,小明举证责任可减轻,公司有义务提出工资清册、出勤纪录,当给付工资部分小明
胜诉时,法院应该依职权宣告假执行。如小明是由所属工会并同其他相同情形员工一起提
起团体诉讼,可先请求确认共同争点,此时因同一原因事实有共同利益的劳工,也可以并
案请求,纷争可以一起解决。
再者,声请假扣押时,法院命提供的担保金,不可以高于小明请求金额的1/10;如果小明
说明提供担保金,会对他的生计产生重大影响时,法院不得命提供担保。小明起诉后,如
法院认为小明有胜诉可能,且甲公司继续雇用也没有显然的重大困难,可以依小明的声请
,为免供担保命甲公司继续雇用及给付薪水的定暂时状态处分。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943220
5.备注:
有请最懂劳权的乡民开始讨论
作者: kinve1014 (洋洋)   2018-01-22 13:11:00
罚则呢? 干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8-01-22 13:11:00
我猜猜看 草案先躺20年再说
作者: ad ( )   2018-01-22 13:11:00
劳工打赢官司后 老板重罚2万 劳工工作没了
作者: ams9 (大发利市)   2018-01-22 13:12:00
没对老板抄家用刑 都是玩假的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8-01-22 13:13:00
都翻脸了 回去原来工作干嘛 当然拿钱就走
作者: biglarge (大大)   2018-01-22 13:18:00
母法都修到狂加班合法了,会过劳的都是自己有病■
作者: ipadmini6 (重新定义iPad)   2018-01-22 13:26:00
重点是有员工敢出来检举?
作者: kuma0326 (kuma)   2018-01-22 13:27:00
实体法对劳工不利,程序法再怎么休都没用
作者: ppon (我可以跳着说吗)   2018-01-22 13:33:00
通篇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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