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一例一休版本虽然认为不够满意跟当初选前承诺有落差但至少往劳方倾斜
先前版本说加班要以价制量缩减工时的话言犹在耳
现在修法理由有:
1.之前版本有执行层面问题以致间隔轮班11小无法执行要修法
2.中小企业成本过高工时无弹性会让中小企业倒
3.劳工要加班不然薪水不够养家餬口
配套是请大家相信跟信任政府会把关不会让雇主滥用
交付机制是地方政府备查(备而不查)劳资协商(台湾工会不够强大数量不够、台湾劳资
双方不对等)一个个虚设的关卡机制(这都是干话屁话)
修完法才说下一步要解决低薪跟人才外流问题
这些因素就是造成就业环境不佳薪资条件不好情况造成人才外流原因之一
这次修法的好处只有更多人认识劳基法去暸解劳基法
当初选票投给民进党换来的是失望及最软最好践踏的那一块
国民党不倒台湾不会好
民进党不倒劳工会过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