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rze04 (orz)》之铭言:
: 《劳基法》新增32-1条文 加班可换补休
: 更新:新增内容
: 立法院临时会晚间挑灯夜战审议《劳动基准法》修正草案,在深夜11点多表决二读新增
《
: 劳动基准法》第32条之1,劳工在正常工作以外或休息日加班后,依劳工意愿选择补休
,
: 并经雇主同意,应依劳工工作时数计算补休时数。补休期限由劳雇双方协商,补休期限
届
: 满或契约终止未补休,应依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工作当日之工资计算标准发给工资。
: 民进党团提出的再修正动议源自蓝委蒋万安提案精神,但遭蒋万安反对,他指出,他提
出
: 的“加班换补休”是加班应该给加班费,例外经劳工同意才可以换补休时数;补休时数
比
: 照平日、休息日加班加乘费率,例如:平常日加班1小时换补休1.34小时。另外,年度
终
: 了或契约终结时,休不完补休时数要换回加班费发给劳工。
: 蒋万安说,民进党的再修正动议,依实际加班时数计算补休时数,例如,平常日加班1
小
: 时换补休1小时。且补休期限是由劳雇双方协议,双方可约定3年、5年补休期限。蒋万
安
: 批,这版本对劳工权益保护不够周延。
: 在这条表决之前,国民党不满民进党为了抢得表决优先级,将行政院版本拿来作为再
修
: 正动议,批这是违反议事规则,只为封杀国民党提出的修正动议,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
召
: 柯建铭与国民党协调后,柯建铭同意让亲民党团版、国民党团版先表决,再表决民进党
团
: 再修正动议。
: 根据投票结果,国民党团版有民进党立委钟孔炤、刘建国、林淑芬、邱志伟与加入民进
党
: 团运作的无党立委赵正宇未投票,没有弃权票;民进党团版有赵正宇、钟孔炤、刘建国
、
: 林淑芬未投票,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李鸿钧弃权。最后民进党以人数优势通过民进党
团
: 再修正动议版,蒋万安批,“民进党要劳工加班还一对一钉死,劳工会恨死你们!”(
张
: 文馨╱台北报导)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109/1275439/
: 照这休法,不只更过劳,加班费还领更少
: 加班和补休时数等比例,补休期限无上限
: 平日加班4小时
: 修法前
: 加班费计算:1.33 +1.33 +1.67 +.167 = 6 ,应发给6小时薪资
: 修法后
: 加班4小时补休4小时,假设20年后补休期限届满,发给4小时薪资
: (前提是你活到20年后)
根据小弟的工作经验,
补休这种制度就是在坑人加班费的,
一般状况的加班费会有1.33 or 1.66倍时薪的加成,
就会有公司“宣导”要求补休换假,
最后因为忙碌等等事由也放不到假,
公司再把补休转成现金给予员工,
但兑换的比率却是用时薪来计算,
举例而言,
原本小明加班两小时,应该拿到1.33*2*时薪的加班费,
结果被要求补休后再折现变成只拿到1*2*时薪的加班费,
加班时数越高影响越显著(因为加班费的加成系数会高达1.66)。
如果小弟的认知没有错误,
只能说,
快去买乐透然后开公司当惯老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