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wnshend (the WHO)》之铭言:
: 常看到废死的蛋头学者说死刑不能吓阻犯罪所以要废除
: 这个宣称我资质不好一直无法理解
: 以酒驾举例吧
: 就因为一想到酒驾被抓到会被判公共危险抓去关
: 所以我开车去聚餐一定不喝酒
: 光公共危险罪就能吓阻人了
: 杀人偿命还不能吓阻是什么道理?
因为会有冤案,而且死刑不可逆
判下去如果过程有盲点或是根本无罪就无法复原
你可以查一下郑性泽跟杜氏兄弟的案件
再来看看杀人偿命能不能吓阻?
而依自由意志主义观点出发
国家没有权力剥夺他人生命
违反人权更违反人民生存的权利
应被推翻改革
这种以牙还牙的概念
根本就是巴比伦的古老概念
一堆支那人整天要鞭刑
难怪被欧盟看不起zzz
: 就算真的不能吓阻好了
: 不把它变成更能吓阻的车裂凌迟腰斩就算了
你可以去中国、北韩、伊拉克、沙特阿拉伯
或是回到15 16世纪
你不适合活在现代
: 反而废掉是哪一招?
: 有没有法律系的可以好好教育我一下为何死刑不能吓阻犯罪所以要取消?
因为还是会有人杀人
就是这么简单
你就算不废死
治安也不会变好,犯罪谋杀也不会消失
与其探讨死刑,不如讨论精神疾病
很多杀人犯都有身心上的问题
不是人格疾患、思觉失调就是躁郁症等等
例如挪威的布列维克就是
而且当时案发挪威根本没人讨论死刑
与其讨论要不要杀人偿命,不如讨论为什么这个社会会塑造杀人魔?
大概只有支那民国这种野蛮国家才会嗜血喷发
跟僵尸一样八
ㄏㄏ
难怪经历二二八跟白色恐怖
还是一堆人要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