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贫民劳基法分析(2) 赖院长强渡关山为了谁

楼主: flybow (yyyyyyyy)   2018-01-09 01:40:03
※ 引述《FeAm (冷作绝望)》之铭言:
: 此文为保护人身资讯安全,请友人代PO。
: 另,代PO者想提高大家对此次劳基法修法的重视。
: 本文推文前100楼,每推200P。特别感谢板友红包援助!P已发毕。
: 有关一例一休制度介绍请阅前文:
: [爆卦] 贫民劳基法分析(1) 一例一休该修吗?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5407297.A.63E.html
: 本文以分析106年修法草案--
: 也就是这阵子赖功德院长强推的修法案为主。
: 休假从7天休1日调整成14天休2日,到底是好是坏?
: 不晓得大家是不是还记得,
: 去年年中有一位小七店员因为连上7天班,直接走人不干这则新闻?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992151
: 这则新闻简直是对劳基法丢下一颗大炸弹!
: 在这条新闻之前,
: 公家机关的例假解释是以“周期制”为主,
: 也就是以7天为一周期,周期内要有1天例假,
: 最极端的班表就会变成连上12天班。
: 但这则新闻引起的舆论,
: 迫使行政机关重新检讨解释法令的方向,
: 改成现在的“间隔制”,也就是例假与例假间隔不能超过6天。
: 讽刺的是,小七所属的综合商品零售业因为适用四周变形工时,
: 例假为特殊的14休2(没错就是最长可连上24天班)
: 却对没有4周变形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跟运输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 可以说,这个法令解释的变动比一例一休带来的影响力有过之而无不及,
: 是真正的剧变。
: 刚刚说的三个行业(制造业、批发业、运输业)普遍风气都是排班制,
: 而且是一个萝卜一个坑,
: 除了制造业例假日比较稳定外,几乎也都实施排休制,
: 而不幸的是,这些行业的劳工请假常有必须要自己找代班的问题,
: 而劳工往往倾向用“换班”取代“代班”。
: 最常见的说词就是连上1-2个星期凑6天假,才有办法出国玩或是处理事情。
: 但问题是,例假日的功能在于恢复体力,
: 这样极端的排班法,根本问题是员工无法顺利请事假、特别休假,
: 放宽例假无法解决员工真正的需求。
: 关于排班报备、
: 现行函示其实有规定一些特殊情况,排班可以放宽到14休2,
: 像电厂岁修、连续假日期间的客运业等都在放宽之列,
: 与员工协商调整之后,再向劳动部提前报备即可。
: 该不该给例假放宽的弹性,我想大家有不同的意见,以下单纯分析审核机制的问题:
: 1.没有明文/授权可以放宽的情境条件:
: 刚刚谈到函示试着处理特殊情况可以放宽例假规定,
: 这部分因为缺乏法规授权而备受批评,
: 现在只有概括的说“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跟“劳动部”同意就可以。
: 但问题是,这两个单位要根据什么标准来同意?
: 事业单位淡旺季?还是应该限缩到像春节运输那么不得已的情况?
: 没有标准的立法,没有标准的开放守则,
: 等于就是立委放弃责任,把审核权完全交给行政机关!
: 2.中央行政机关的事前把关
: 现在所说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
: 指的是该行业的上级机关,
: 比如说医院的上级是卫福部、银行的上级是金管会,
: 目的事业主管可能会了解业界的需求,
: 不幸的是,这些主管机关比较了解的是老板的需求,
: 大家可以把经济部+劳基法丢去喂google,
: 看看经济部对修法放宽的态度,
: 对于开放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进来共同决策,
: 我只能引用林淑芬委员所说的名言:
: “让经济部参与劳基法联席审查是羞辱劳工。”
: 3.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的事前把关
: 关于工会跟劳资会议的广泛程度,
: 相信各位每天都用身体确实的感受着,
: 林淑芬委员有过一篇非常精彩的质询,直接点出两大问题:
: A. 劳资集体协议的覆蓋率过低
: 意思是
: 一、有能力选出劳方代表的 case 超少
: 二、在劳资会议,能够对等和资方谈条件的劳方代表也超少
: 三、更多‘劳方代表’是资方挂羊头卖狗肉!
: 很多协议只是资方单方面开会,发会议纪录稿叫员工签名,当成‘劳方也同意’的证据。
: B. 劳基法是否该容许这些不公平的劳资协议出:
: “对劳工更为不利的劳动条件”
: 劳动部的说法,
: 是希望透过“劳资协商”的机制扶植劳工以团体的形式参与事业单位决策,
: 但问题是,有能力的工会早就用团体协约处理好排班问题了,
: 真正出状况的,通常就是劳方根本没有能力独自和资方=雇主谈,才会向政府求援。
: 劳资会议更惨,
: 请问各位知道自己的劳工代表是谁吗?请问那是你宝贵的一票选出来的吗?
: 而且这个条文还有个超严重的问题,
: 它根本不去限制这是“一次性”还是“逐次”同意,
: 也就是如果各位的劳方代表忘记跟资方约定实施期限,14休2就能永垂不朽囉!
: 4.事后把关:地方劳工局事后备查
: 事后备查的意思就是结束后报备,
: 劳工局回个文说“我知道了”,效果跟国中周记老师批的“阅”字差不多。
: 这就是我们的例假调整的审核制度,
: 防御能力如何,相信大家已经心里有数...
: 106年修法草案的悲剧在于,
: 不只是调整例假,连放宽单月加班上限、缩短轮班休息时间,
: 都是用同一套审核制度--
: 现行单月加班46个小时上限,
: 放宽到54个小时是什么概念?
: 让各位感受一下,
: 如果你是个固定六日休假的上班族:
: 公司规定上班时间是每天早上九点~晚上六点,
: 中间只给午休一小时,
: 加班46小时=每天晚上要多上两个小时到 pm 8:00 才能走。
: 开放到加班54小时,
: 就是除了你必须每天加班到晚上八点,每天要在公司待满11小时,
: 周末老板还可以叫你出来做一天功德!
: 或是任选四天让你晚上10点=待在公司13小时才能走!
: 我实在不知道这种加班幅度,劳工要怎么照顾自己的家庭?
: 劳动部说,这是3个月的弹性空间,
: 三个月的总加班还是锁定46*3=138小时上限,
: 劳工权益不会受损,而且可以让生产更有弹性。
: 但是劳基法需要专法,而不是像一般的商品让民法规定买卖就好的重点,
: 在于人与劳力无法分割,劳力不能储存。
: 劳工不会因为上个月只有20天加班,
: 这个月就生龙活虎可以把那6小时上回来。
: 当年还留在劳务机关就职,
: 曾经有一位民众来找我询问工时规定,她看起来精神非常差。
: 我询问她是否就是当事人,
: 民众摇头说不是,
: 当事人是她的丈夫,
: 三天前过世,过世之前躺在她怀里说好累,
: 请她帮他按摩让他好睡一点,就没醒过来了。
: 那位民众脸上的表情,我大概30年内都没办法忘记。
: 她不明白她的丈夫只是认真上班而已。
: 放弃休假、努力加班,
: 为什么他们两个人没等到苦尽甘来。
: 单月46小时的加班上限,
: 其实已经离过劳死的距离非常接近。
: 大家或许还年轻,但是对中年人来说,已经是不可承受之重。
: 这是劳基法立法以来“第一次修恶”。
: 劳基法每一次修法,都在完善自己的规定,
: 上次的修法带来一些风波,但本质上仍然是追求劳权的进步。
: 但这次修法不是。
: 这次修法,真的只有考量雇主的需要而已。
: 再说到轮班休息时间,
: 当时劳动部在推至少应休11小时的时候,解释为:
: “因为单日工时上限是12小时,加上1小时的中间休息时间,就占掉13小时,
: 剩下的时间就应该让劳工休息”
: 为什么不到一年,劳动部就要把这个解释吃回肚子里?
: 轮班休息规定跟单日工时上限规定之间,是互相补充的关系。
: 轮班规范=规定上班时间最长只能多久,
: 单日工时=规定下班后至少可以休息多久。
: 无论如何规划班表,劳工始终是人,需要休息吃饭顾家庭,
: 而八小时不到的休息时间,
: 几乎无法经营生理需求以外的生活,
: 那劳工的生命除了工作还剩下什么呢?
: 106年草案其他修正还包括
: 休息日加班自4、8、12小时改为核实计算、
: 放宽特别休假应于年度结束时结清等,争议程度稍轻。
: 但究竟是好是坏,相信大家也有自己的判断。
: 喔对了,
: 这篇(2)的文章写到现在,大家可以看看,
: 除了上面那段还有提到一例一休以外,
: 这套106年版本草案核心是调整例假、排班,以及增加加班上限。
: 我们讨论的重点,跟一例一休有关系吗?
: 没有太多关系。
: 106年的劳基法修法草案,根本和一例一休关联极低,根本不是核心议题!
: 如果没有,
: 行政院跟立法院应该坦白说,
: “我们就是想给雇主更多方便,跟一例一休的残局一点关系都没有”
: 请不要把一例一休当借口,
: 106年草案,可说是司马昭之心昭然若示。
: 最后原po想谈的是“执法的态度”。
: 有了法律,必须执行,
: 人民才会信服法律的效力。
: 这次劳基法修恶展现出一个糟糕的态度:会吵的雇主有糖吃
: 只要资方出来喊“我讨厌这部法律”,
: 只要我辱骂上门的劳检员,
: 只要我对媒体大放厥词:“没有劳工过劳死的,劳工都是自己有病!”
: 最后我真的可以把法律修成我想要的样子。
: 赖院长说,“立法从宽、执法从严”
: 可是你以宽厚待雇主,
: 我们地方执法人员应该拿什么对待我们的陈情人?
: 最后,还是提醒大家,
: 不要忘记雇主用什么力度去推动修法,
: 如果你不赞成修法,
: 也应该用相等的力道去反抗他。
: 一样文末交代本篇为代po,
: 希望补充或问问题请利用回文及推文,
: 勿打扰代po的朋友,感谢大家耐心阅读
:  
这篇文章讲的太好了
最近开车在国道上,每次大车在背后,都想到那种被夹扁的交通意外新闻,
总是不自觉的去想后面那个司机有没有过劳,会不会是疲劳驾驶,我都已经开到
100(GPS速度),后面的大车还是可以逼近的过来.....
心中不自觉得出了感到一种恶寒,背脊的凉意促使我踩下更深的油门,离开大车的范围
也随时注意前方距离,避免被夹扁....
另外,早起走在公园运动或是晚上聚餐回家,也觉得怕怕的,一方面是怕酒驾的人,
现在还要担心上班过劳的人,酒驾的人已经造成很多破碎的家庭...
疲劳驾驶是不是也是一样?
酒驾可以取缔,但疲劳驾驶呢?
过劳的人在工作中,是不是有更大可能遇到意外,这个意外不仅可能会带走自己
更波及他人
这样的社会,不是功德社会,而是风险社会,就如疯狗浪一般.....
把受雇者的身体、孩子、生活,都置于风险之中
但从立法的弹性上来观察,似乎老板的旺季急单还是比较重要
作者: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18-01-09 01:46:00
很恐怖啊,用政策来清理低端人口
作者: Pegasus170 (鲁蛇肥宅台劳+前义务役)   2018-01-09 01:56:00
作者: kilig (早该如此)   2018-01-09 02:05:00
不用讲大客车 一般公共汽车司机 开车起来也很暴躁 307路线长
作者: spider2   2018-01-09 03:18:00
你们这些论述,不知道是故意还是忽略,都忘记最重要的一点,一周工时40小时,多的要付加班费,加班费是要加乘的,老板不是傻瓜,要付贵松松的加班费,还不如再请人,还是你重要到无法取代?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8-01-09 03:23:00
加班领到加班费的有多少? 告输以后才付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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