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贫民劳基法分析(2) 赖院长强渡关山为了谁

楼主: namekevin (n n)   2018-01-08 23:51:30
※ 引述《FeAm (冷作绝望)》之铭言:
: 放宽到54个小时是什么概念?
: 如果你是个固定六日休假的上班族:
: 公司规定上班时间是每天早上九点~晚上六点,中间只给午休一小时,
: 加班46小时=每天晚上要多上两个小时到 pm 8:00 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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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放到加班54小时,
: 就是除了你必须每天加班到晚上八点,每天要在公司待满11小时,
: 周末老板还可以叫你出来做一天功德!
: 或是任选四天让你晚上10点=待在公司13小时才能走!
: 我实在不知道这种加班幅度,劳工要怎么照顾自己的家庭?
原PO的分享文超棒的,但有一点实际上比原PO说的状况还严重些
就是如果"法定"加班两小时,实际上通常必须9点才能离开公司
因为实务上
公司多会制订"加班申请规则"保护自己,或会有工作规则规定一些细节
(还搭配不知道哪里出现的劳资会议决议喔!! 啾咪~)
里面(加班申请规则)常常会写一个: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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