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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赞成劳基法修法折衷版本 陈又新吁时代力量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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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于8日下午就《劳基法》修正案进行党团协商,而时代力量也提出了折衷版本,但
内容曝光后却引发外界批评,而律师陈又新在脸书粉丝专页发文质疑,“个别劳工拒绝权
的设计,在台湾职场实务上真的有落实可能?”认为时代力量版本的《劳动基准法》,还
是朝向降低劳动条件的修正,请时代力量撤回这样的修法。
针对时代力量提出《劳基法》修法折衷版本,律师陈又新在脸书粉丝专页发文表示,时代
力量的折衷版本简单的说,就是接受了轮班间隔放宽到8小时、放宽7休1、单月加班上限
调高为54小时、三个月不得超过138小时,这部分跟民进党几乎一样。
陈又新指出,时代力量的版本加上了“劳工得拒绝的权利”,比起民进党的劳资协商要好
一点。但是,《劳动基准法》存在的目的是要设定出劳动条件的“底线”、“及格线”,
因为劳资关系存在着先天的不平衡,必须透过法律的强制规定来提高劳动条件,而不能光
靠劳工自己去谈,就算给劳工再多武器,在现实职场上几乎都是用不出来的。
而交通大学科技与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邱羽凡也在个人脸书专页表示,时代力量推出的折
衷版本,“太令人失望了。”邱羽凡说,劳工本来就是有拒绝权,包括拒绝工时、休息、
轮班由雇主单方变更,而要求劳工个人拒绝比劳资协商更沈沦。
邱羽凡质疑,工时调整是劳动条件变更,劳工本来就有权拒绝,如果劳工无力拒绝,这样
和假劳资协商有何不同?这样的修法又有何落实《劳基法》为最低强制性劳动条件之目的
。(时代力量折衷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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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时代疯狂被背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