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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小女友不愿发生性关系 37岁男竟拿藤条狠抽屁股逼就范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06/1087201.htm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在大陆工作的37岁男子阿新在交友网站爱情公寓认识了自称高中生的12岁少女小爱(
皆为化名),后来相谈甚欢变成为男女朋友,但他却在发生性行为时,因为少女不张开腿
,拿藤条抽打屁股,完事后又痛殴打脸部,挨告后被台中高分院依奸淫幼女罪将他判刑4
年6月、依伤害罪判刑4月。
据判决书,阿新在104年8月透过网络爱情公寓认识小爱,双方以LINE或微信相互联络,后
来便成为男女朋友,105年2月4日他骑机车到女方住家附近见面,并约好隔天一起吃早餐
,但他隔天却是骑车把人载回家,趁著少女对爱情充满憧憬,经过同意后抱上床发生性关
系,但女方又突然不愿张开双腿,他竟气得用藤条殴打对方,导致小爱左臀、右臀各有瘀
血,留下10公分长的伤痕。
2人后来在客厅休息,但又再次发生性关系,阿新更强行将下体塞入女方口中,但完事后
他又把小爱的脸打到红肿,直到女方家人打电话来发现不对劲,报警才循线查获。
▼阿新强逼小爱口交。(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性交易、卖淫、口交、嫖客、半套服务。(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阿新挨告后,虽然承认有跟少女上床,但强调没有违背女方意愿,“我们在网络上认识很
久,返台是为专程找她,就可以看出她是同意,而且她开头说要嫁给我,所以我们是合意
性交”,并称少女自称是高中生,有问说为何脸书只有国中、小的资料,但她说高中就不
用脸书了,也就没多做询问,并称小爱说家里没钱,有从事援交工作,至于会打人是因为
女方不肯把腿张开,也是对方建议打的。
法官审理后认为,小爱身高仅145公分、体重40公斤,身材未发育完成,整个人看起来也
非常稚嫩,在加上言谈举止也不成熟,应可轻易辨别少女相当年轻,痛批阿新为逞一己私
欲侵犯小爱,还动手伤人,因此依奸淫幼女罪将他判刑4年6月、依伤害罪判刑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