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完整新闻标题:
变形工时宣导单惹议 灿坤:符合劳基法
3.完整新闻内文:
网络流出某3C卖场要求劳工签署变形工时宣导单,灿坤确认文件来自公司内部,但强调同
意书非强制性,只是发挥告知作用,所有制度均符合劳动基准法。
网络文章一出引发网友热议,劳动部前政务次长廖蕙芳也在脸书转贴这篇文章表示,此宣
导单是劳资会议沦为橡皮图章的又一事例。
廖蕙芳也指出,内容没有变形工时,但名称却挂上“变形工时”混淆,且例假日现在还不
能调移,已经违反现行法令。
有网友今天在台大批踢踢实业坊贴出某3C卖场要求劳工签署的变形工时宣导单,根据宣导
单内容,公司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要求劳工调移休息日、例假、国定假日等。但公司相关名
称都被遮盖。
网友发文表示,根本没有参加到劳资会议,一上班就被公司催促要签名缴回,不同意不签
都不行。
对此,灿坤回应,这份文件确实来自公司内部,但该同意书非强制性,只是作为宣导变形
工时制度的宣导单,发挥告知作用;灿坤员工适用4周变形工时,2周内例假日可以做调移
,所有制度都符合劳基法。
至于网友指催促签名缴回,灿坤强调是“内部沟通误会”,并未强制同仁签署。
灿坤进一步说明,针对变形工时宣导,主管机关先前有建议公司不能只有公告,建议发布
同意书加强沟通,希望透过同意书的方式让每个员工知悉,但同意书没有公版,也并未规
定要载明什么讯息,后续会口头加强宣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801050188-1.aspx
5.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