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交保=无罪?

楼主: ronnielo (ronnie⊙ω⊙)   2018-01-05 18:54:52
※ 引述《wong1234 (加油)》之铭言:
: 是不是很多人都以为交保等于无罪释放啊?
: 最近又有很多酒驾新闻
: 大家推文都气噗噗的或是477
: 好像让酒驾的人交保就是纵容犯罪一样
: 一堆人也出来说台湾是酒驾者的天堂
: 检察官、法官被骂的狗血淋头
: 虽说酒驾的人固然可恶
: 但要拘束一个人的自由好像也是需要一定的理由不得随意拘禁
: 有没有人可以说明一下
: 怎样的情况下才能执行羁押
(手机排版请见谅)
我只是个法律系学生,最近因为刚好上刑事诉讼法有讲到羁押的部分,所以简单说明一下,因为刚学还不太熟,如果有讲错还请各位指教XD
一、羁押的主要目的
羁押的目的,主要是保全刑事侦查、审判、执行可以顺利进行。
因此,羁押就不是用来惩罚犯罪者啦。(在一般羁押的情形)
预防性羁押,则是用来防止再犯,条文有列出哪些罪可以预防性羁押。
二、羁押的三大实体要件:
羁押也要符合以下这三个要件
(一)犯罪嫌疑重大
(二)有符合法定羁押事由:(刑事诉讼法101条、刑事诉讼法101-1条)
1.逃亡或有事实足认为有逃亡之虞(大概是羁押事由里面占最大比例的)
2.有事实足认为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3.所犯为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就是比较重的罪),而且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
(这个基本上就是前面两个事由也都放进来了,虽然还是有一点点差异)。
4,预防性羁押。也就是羁押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再犯,刑诉101条之一有规定哪些犯罪可以预防性羁押。
(三)羁押必要性,也就是说,只有前面两个要件(犯嫌重大+有法定的羁押事由),但却认为没有羁押必要性(亦即可以透过其他达到羁押的保全目的,避免其逃亡、湮灭证据等等)时,可以透过其他方式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像是具保(就是交保)、责付、限制住居。
具保指的是提出保证书,并且缴纳相当的保证金来作为替代羁押被告的手段。如果具保的被告逃走,那保证金就会被没入(刑事诉讼法118条)。
会这样是为了符合比例原则,有其他对于被告伤害比较小的手段可以使用,而且同样可以达成目的时,就不需要羁押。
(顺带一提,预防性羁押虽然被用于预防再犯,可是酒驾我记得没有被规定在可以预防性羁押的法条里面啦。)
三、羁押的程序
(一)基本上,按照台湾的规定,要羁押应该要先经过检警合法的拘提或逮捕(刑事诉讼法93条第2项规定),这个就叫做“拘捕前置原则”。
不过,拘捕前置原则却也会衍生一些问题。
情况1:被告是自己到警察那里,不是被拘捕的,那除非警察找到规定将他拘捕,不然照规定是不能将他解送到检察官那里的。所以警察常常就会透过在笔录中记载“我(被告)愿意到地检署说明。”来规避这种情形。
情况2:被告自己到检察官那里自首。因为也不是被拘捕后送到检察官这里的,所以照理来说也不能声请羁押他,这就有点麻烦。因此,刑事诉讼法规定,假如检察官讯问后认为有羁押的必要性时,可以将他逮捕。(刑法诉讼法第228条第4项)。
(另外,如果检察官认为没有羁押的必要性时,可以命具保、责付、限制住居。)
因为这个原则可能会导致上面这些问题,就有一些人批评说,根本没必要先拘捕才可以声请羁押,宪法第8条的意思其实也只是说“羁押应该透过法院经过法定的程序才可以做”,而不是说“法定程序就是要先拘捕才可以羁押”。立法者这样订反而搞出很多奇奇怪怪的问题。
(二)不论如何,被告在检察官这里接受询问后,如果检察官认为有羁押的事由+犯罪嫌疑重大(羁押的前两个实体要件),但没有羁押的必要性(第三个要件)时,可以具保、责付、限制住居。但如果认为这三个要件都符合,检察官就可以在拘捕后24小时内,声请法院羁押。
(三)法院的羁押审查
在法院审查羁押时,有蛮多相关规定的,这里就不再一一重复,主要说明法院是怎么判断要不要羁押。
基本上,在审查羁押时,也是看有没有符合那三个要件,如果法官认为都符合,而且声请也合法时(主要看前面的拘捕行为有没有合法这样),可能就会准予羁押。
但如果认为虽然犯嫌重大,而且也有符合羁押事由,但却没有羁押的必要时,可以命具保、责付、限制住居。
所以在陈乔安这个案例,法院可能就是觉得她不太可能会逃亡、灭证,也不是重罪,所以没有准予羁押;也可能是认为虽然有羁押的事由,但透过交保的手段就可以了,而没有将她羁押。
我自己觉得应该是没有走到考虑羁押必要性这个阶段啦,就只是法官认为她不太可能逃亡(毕竟她应该也是公众人物,逃亡大概很容易被发现),也没有灭证串供的可能。
大概就是这样啦,其他比较细节或者无关的部分我就没有讲了www
作者: gungunden (mem)   2018-01-05 19:18:00
可是没有羁押乡民会不爽啊,押一下卡送啦
作者: jjjohnny1282 (伏特加菲貓)   2018-01-05 19:19:00
学长帮你推
作者: sky0409 (楷)   2018-01-05 19:24:00
好详细给推了
作者: AgoodRival (一个好对手)   2018-01-05 19:26:00
专业给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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