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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同志非法居留被驱控“性别歧视” 日当局:同婚非合法
同婚议题近几年在全球炒得沸沸扬扬,相较欧美,亚洲国家因注重家庭,仍谨守传统婚姻
法律。前阵子有一名住在日本关东、40多岁台湾男子,因非法居留被遣送回国,他抗议因
日本不承认同性关系为“性别歧视”,因同婚不合法他才会非法居留,但日本政府指日本
民法上不承认同性婚姻,因此没有保护的必要性。
根据《朝日新闻》报道,该名台男与日本同性伴侣已在一起24年。1994年他居留时限届满
,因想与爱人相守一直在日非法居留。前年6月,他决定向日本入境管理局提出“在留特
别许可”申请,希望入管能依特例处理,允许他留在日本,却因此收到强制离境的命令。
他于去年3月向东京地方法院起诉,要求取消该处分。
报道指,由于日本不承认同性婚姻,使得这对同性伴侣面临非法居留的问题。台男在诉讼
中指出,“因为是同性情侣而不被考虑两人的关系乃性别歧视,违反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
原则。”日本方面的答辩书则反驳指出,“日本民法上不承认同性婚姻,即使考虑与日本
伴侣的关系,也没有非保护的必要性”。
日本虽于2013年承认部分外国同性情侣的居留资格,但他们并非与异性伴侣一样以“家族
”身分居留,而是以帮佣、业余体育运动选手们使用的“特定活动”身分取得居留权。而
日本涩谷及那霸市同志居民则可申请伴侣关系证书,不过此证书没有法律效力。(吴雯淇
/综合外电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