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大家帮忙附议
http://join.gov.tw/idea/detail/5cfc8041-06a1-47bf-869f-6355e03bb863
大部份的人都没有提案过,
可能不清楚这个是行政院的平台,
提案时有个说明,提案必须是行政院部会权责内的。
再来说说鞭刑吧,
第一、点鞭刑是需要立法的,这属于立法院的权责,所以跟行政院提案本来就不会有结果
。
第二、附议通过,只是政府单位必须正式回复,而不是那3万人附议就会立法。
第三、新闻有说因为两公约的关系,台湾不能实施鞭刑。
第四、若台湾开始使用鞭刑,是否会被滥用?这样烙刑、黥面、水刑等酷刑是不是也能实
施?这个尚须社会讨论以及社会共识。
所以想也知道这个提议绝对过不了,
为何许多人一直坚持这个提议呢?
再来,采用重刑来吓阻酒驾,
请问酒测浓度0.15~0.25,未肇事著是否也要判重刑呢?
酒驾有严重程度之分,是必须好好思考罚责的订定,
而不是嘴巴讲采用重刑这么简单。
很多人的提议并不是为了吓阻酒驾,
只是发泄跟嘴砲,
以台湾现在的状况,要能有合适的吓阻酒驾立法根本遥遥无期,
大家要继续等下去吗?在立法前的这数十年间,又会有多少人因而家破人亡?
为何头脑不转一下呢?
若我这个提案能实施,
未来像陈乔恩这样的案件,就能看到陈乔恩站在路边执勤了,
新闻也会报导,这样就会有很大的宣传效果,来吓阻酒驾。
※ 引述《uavan》之铭言:
大家好,我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提了针对酒驾加处社会服务的提议,拜托大家帮忙附
议
http://join.gov.tw/idea/detail/5cfc8041-06a1-47bf-869f-6355e03bb863
针对酒驾大家都期望以重刑来吓阻,但方案尚须社会共识,且立法遥遥无期。所以我建议
针对酒驾者额外处以行政罚责-社会服务,可以针对轻微、严重、肇事、累犯分别处以不
同的社会服务时数,高时数的惩处甚至比坐牢更痛苦。
或许大家会觉得我在平台上的建议时数太轻,我只是建议大方向,细节尚须讨论,例如我
们可将情节严重者改为每个月100小时,累犯者加倍罚之,这样的惩处就相当重了,不只
休息、工作时间,连睡觉时间都会被占用。
有人会问受罚者会报到吗?会认真做事吗?这个就是管理的细节了,就像罚款、课税有人
敢不缴吗?不遵守自然会有更严重的惩罚。
这样有几个好处
1.这是行政机关立即能做到的,过去法务、部警政署曾研拟毒品裁罚改以劳动服务。相较
于吸毒者,酒驾者大多是行为正常的人,更适合采用此方法。
2.有钱人不怕罚款,但比一般人更怕社会服务。
3.比起刑法,行政罚责不用上法院,警察可以直接处罚,就像交通罚款一样,不用担心恐
龙法国或检察官。若规划的好,社会服务其实会比法官判的重、且即时。这一点就与现有
的”易罚社会劳动”有很大的不同,易罚社会劳动还是得先由法院判处轻刑或罚金,缴不
出来可申请易罚社会劳动。而这个提案的惩处是不需经过法院审判的,而且就只能社会劳
动,没办法用罚金替代。
4.社会服务会占用休闲时间,让酒驾者没时间聚餐喝酒。累犯者不要说喝酒了,连工作及
睡觉时间都会受影响。
5.不用花纳税人的钱来养酒驾者,社会服务时是自己要养自己。
6.酒驾者平时聚餐喝酒大鱼大肉,社会服务可以让他们感受到警察的辛苦、弱势族群的困
难
7.可填补交通警察、社福长照人员、清洁人员、医院义工的不足。
8.酒驾者危害社会安全,让他们免费为社会服务来弥补。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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