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ulden (bulden)
2018-01-05 11:17:57: 另徐国勇表示,若企业完全遵守《劳基法》修正草案,两班制、三班制等轮班劳工适用第
: 34条,徐国勇说,在前一周结束和下一周开始之际,上班时间更换的衔接点,可以弹性适
: 用轮班间隔松绑为8小时,但不得小于8小时,相信不会产生“过劳”的状况。
: (工商时报)
之前那一大串都是癈话啦,
大家看看两班制,三班制等轮班劳工适用34条才是重点。
补这句话的重点,根本就是在帮现行各大上市柜设备大厂解套丫。
扯什么铁路公共汽车或是游览车驾驶都是假的,直接帮各大厂省人事成本就早说。
你三班制的人,先轮了一个大夜之后,隔8小时多一些,
就直接接一个晚班(还不算上交接班的时间)。
再算上下班的时间,确定可以休到超过八小时吗!
然后再算上每个人要调整生理时钟的时间,确定不会有过劳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