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台湾的骑楼是拿来干嘛的?

楼主: watameki (犹罕)   2018-01-04 23:30:06
嘘 Cishang: 骑楼是私有地01/04 21:08
→ Cishang: 要我说把骑楼全都封回去住家看你多怎样01/04 21:10
→ Cishang: 笑死 骑楼本来就是私人产权 政府要搞就是都市计画生出人01/04 21:31
→ Cishang: 行道 要不然就是把骑楼上方的空间全都打掉01/04 21:32
→ Cishang: 台湾各地乡下透天独栋几乎百分百有骑楼 就只有都市人01/04 21:33
→ Cishang: 觉得骑楼是公有地01/04 21:33
→ m4tl6: 管你淋雨还是晒太阳...一堆智障不知道骑楼是半私人的01/04 21:08
→ m4tl6: 南部的骑楼几乎都是透天房子的私地..01/04 21:12
→ m4tl6: 一堆住公寓的没知识鸟笼人01/04 21:15
嘘 m4tl6: 只要缴税是可以收回的...天龙人永远不懂01/04 21:19
嘘 m4tl6: 自私的人民?笑死..地是买来的也就少缴一点税配合政府给人用01/04 21:28
嘘 s00126: 私人土地不爽走外面01/04 22:27
→ everyheart25: 骑楼本来就属于一楼住户吧01/04 22:19
推 CenaSucks: 自己买的地要给行人走?01/04 21:38
→ x1986048: 骑楼不能停车以及摆摊贩,应该是指一般大楼或者是商办大01/04 21:37
→ x1986048: 楼的吧,如果透天骑楼还不能停自己的车,请问权状要怎么01/04 21:37
→ x1986048: 写啊?01/04 21:37
先讲四点结论:
1.骑楼的所有权是屋主的,可以拿来作为买卖标的。
但是大法官解释以及相关法律规范都认为屋主没有排他使用权,
骑楼必须供大众通行。
所以认为屋主有骑楼产权,以为屋主有权限制行人通行,这是错误观念。
2.骑楼屋主可以申请减税优惠,
可是如果不去申请减税优惠,屋主同样要把骑楼空间让出来。
因为减税优惠是给屋主的权利,屋主不去申请是放弃自己的权利;
但是骑楼供大众通行是屋主的义务,屋主没有资格选择要不要收回骑楼空间。
3.骑楼屋主可不可以把自己的车停在自家骑楼?
如果在不妨碍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原则上是可以停。
但是各地县市自治规则有不同标准,某些县市连自家骑楼都不能停车。
4.骑楼屋主不爽让人通行,可不可以自己把骑楼封起来?
不行,这样是违建,可以报建管处拆除。
看完结论
先来看看明文法律规范吧:
首先是对骑楼使用限制最直接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第 3 条
本条例用词,定义如下: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广场、骑楼、走廊或其他供公众通行之
地方。
三、人行道:指为专供行人通行之骑楼、走廊,及划设供行人行走之地面
道路,与人行天桥及人行地下道。
第 55 条
汽车驾驶人,临时停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罚锾:
一、在桥梁、隧道、圆环、障碍物对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车道临
时停车。
关于财产权部分,民法物权篇的使用权规范:
第 765 条
所有人,于法令限制之范围内,得自由使用、收益、处分其所有物,并排
除他人之干涉。
关于骑楼租税减免部分,规范在土地税减免规则:
第 10 条
供公共通行之骑楼走廊地,无建筑改良物者,应免征地价税,有建筑改良
物者,依左列规定减征地价税。
然后法理的部分,大法官在释字第564号解释理由书讲得很清楚了,
强调骑楼屋主对于骑楼的利用行为原则上不得有碍于通行,
而且骑楼屋主负有忍受让行人通行的社会义务。
然后不要忘记大法官解释具有宪法的位阶:
“骑楼通道建造系为供公众通行之用者,所有人虽不因此完全丧失管理、使用、收益、处
分之权能,但其利用行为原则上不得有碍于通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即
本此而将骑楼纳入道路管制措施之适用范围。
(中略)
再鉴于骑楼所有人既为公益负有社会义务,国家则提供不同形式之优惠如赋税减免等,以
减轻其负担。从而人民财产权因此所受之限制,尚属轻微,自无悖于宪法第二十三条比例
原则之要求,亦未逾其社会责任所应忍受之范围,更未构成个人之特别牺牲,难谓国家对
其有何补偿责任存在,与宪法保障人民财产权之规定并无违背。”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564
至于骑楼权状要怎么写,这篇倒是有个教学
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index/20140510/35822334/news/
民众可在1楼登记簿誊本内的建物标示部,查询是否包含骑楼,若有,会以以下方式显示
,例:(1)层次:1层+骑楼。(2)面积:60.00平方公尺+32.00平方公尺。
不过这里是台湾,不要期待这些法规范会有多少人遵守,呵呵
作者: Cishang (辞..)   2017-01-04 21:08:00
骑楼是私有地要我说把骑楼全都封回去住家看你多怎样笑死 骑楼本来就是私人产权 政府要搞就是都市计画生出人行道 要不然就是把骑楼上方的空间全都打掉台湾各地乡下透天独栋几乎百分百有骑楼 就只有都市人觉得骑楼是公有地
作者: m4tl6 (yuyu)   2017-01-04 21:08:00
管你淋雨还是晒太阳...一堆智障不知道骑楼是半私人的南部的骑楼几乎都是透天房子的私地..一堆住公寓的没知识鸟笼人只要缴税是可以收回的...天龙人永远不懂自私的人民?笑死..地是买来的也就少缴一点税配合政府给人用
作者: x1986048   2017-01-04 21:37:00
骑楼不能停车以及摆摊贩,应该是指一般大楼或者是商办大楼的吧,如果透天骑楼还不能停自己的车,请问权状要怎么写啊?
作者: CenaSucks (我不怕J条蛇)   2017-01-04 21:38:00
自己买的地要给行人走?
作者: everyheart25 (everyheart)   2017-01-04 22:19:00
骑楼本来就属于一楼住户吧
作者: s00126 (yoyotv)   2017-01-04 22:27:00
私人土地不爽走外面
作者: systemerror (干坏掉惹)   2018-01-04 23:31:00
嗯嗯 跟我想的一样
作者: BlackBass (台独武装大叔)   2018-01-04 23:32:00
跟南部人 讲人话 自讨苦吃
作者: willix83 (willix)   2018-01-04 23:34:00
推这篇 简明易懂
作者: qwe00489 (what the法)   2018-01-04 23:35:00
乡下人听不懂啦
作者: coldqoo (.....)   2018-01-04 23:36:00
太复杂了。一般小老百姓对法律其实不一定会了解。除非台湾大刀阔斧学欧洲直接改变建筑设计,不要有骑楼设计。不然这种纷争永远都不会消失。
作者: hinajian (☆小雏☆)   2018-01-04 23:38:00
客观好文推就是少
作者: yha (春天来了)   2018-01-04 23:40:00
你讲的这些 他们不是听不懂就是假装听不懂 人性就是这样
作者: nadiaInochi (狗狗)   2018-01-04 23:41:00
作者: yha (春天来了)   2018-01-04 23:41:00
连房子旁边的马路都要占了 更何况这个权状有的东西
作者: coldqoo (.....)   2018-01-04 23:44:00
字面上写是不复杂没错。但执行面很多老百姓不认为简单,骑楼衍生太多问题了,与其研究法律,为什么不探讨骑楼真的有必要存在台湾吗?
作者: ksco (kscoo)   2018-01-04 23:45:00
推个
作者: coldqoo (.....)   2018-01-04 23:46:00
不过看起来,很多新盖透天厝还是有骑楼啊,如果是台北可能是大楼居多,出了台北就不一定了
作者: stompsid (stompsid)   2018-01-04 23:46:00
作者: linch416 (晃.....)   2018-01-04 23:49:00
专业好文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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