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的一个逻辑
如果酒驾要重罚
那超速.闯红灯.疲劳驾驶或违反交通规则的刑责是不是也该一并加重?
酒驾也有分成各种程度
在酒测值超标但能正常驾驶且没发生事故下对比无酒驾但闯红灯撞伤人哪个严重?
各何况就犯意面来看酒驾可能是行为人在不清醒的意识下做出违规行为
相比意识清楚却做出危险性相当的交通违规行为
哪个可非难性更大?
再来比较外国的罚则
也不就比台湾高个1~2年
会相信多这1~2年就能将酒驾率降到多低的人
可能完全没读过犯罪学
有人说立委自己也酒驾所以不敢修法加重
拜托 立委多数都是给助理开车载好吗
提高刑责这么民粹的事会有哪个立委不想做吗
只是事情就不是这么简单
诈欺罪也可以套用同样的逻辑
诈欺罪要提高刑责
那窃盗,侵占,恐吓取财是不是也要加重
更别说伤害罪了
你把侵害财产法益罪的刑度定的比侵害身体法益还高
是认为钱比人身安全更重要吗?